這則新聞一開始就選擇可能比較聳動、有話題性的發言切入,係詹素娟談到一份雙語契約上兩邊的錢數有誤,六十變成十六,不排除是代筆的西拉雅「教冊」從中A錢。報導者將之演繹成:「原住民被漢人欺負的刻板印象,或許因新港文書而改寫」。
詹的發言其實是值得商榷的,雖然知道以她的個性可能是用一種有點調皮、半開玩笑的態度,拿這特別的例子來做個引子,但李遠哲院長馬上也警覺這樣的提法不夠周延,特別提醒她「要有足夠的證據才能指控」,可是還是成了新聞的切入點,而且被大大地誇張了。
先談一下我對詹所舉例子的看法。六十與十六的差別,除了代筆者中飽之外,難道沒有別的可能?我想到的就有:筆誤、所習慣的表記法不同等其他可能性。事主面交的金錢到底是多少,我們已不得而知,當時是否習慣給中人一定額度的謝金也不清楚,據一張契約就說代筆者有中飽的嫌疑,也未免把買賣行為看得太簡單。
其次想談談這則新聞的寫法。的確,這類新聞要吸引人,非找比較有話題性的地方切入不可,但是用一個還有疑義的個案,就要「改寫原住民被漢人欺負的刻板印象」,實在是太荒謬,充滿了誤導性。也由此可知我們的歷史意識、歷史知識教育是多麼失敗,才會有這樣的新聞品質。
即使當時的西拉雅代書都有欺騙族人的行為,是什麼樣的社會條件讓他們可以這樣做?還不是隨漢人移民而來的土地交易行為、讓原住民生活形態受到衝擊?原住民欺負自己人,並不代表漢人就不欺負原住民。
李遠哲院長的警覺提醒,令人心服。只是,還是阻擋不了這樣的新聞出現,頗令人遺憾。
翻閱潘大和《平埔巴宰族滄桑史》一書,收錄了李遠哲院長1994年在平埔族群研究研討會上的致詞,以及作者寫信給李院長的質疑。李院長的致詞在我們一般人看來是非常得體,對還原平埔族群歷史充滿期待與肯定,但在推動族群復振的潘大和眼中,「族群競爭」的字眼就不合理,因為台灣原住民在統治者的鄙視與苛征、酷稅、屠殺下根本就沒有平等競爭的可能,在他看來,平埔族的消失是出於滅族政策而非族群競爭。潘大和的看法或許學界還是不能接受,但是所表達出來的心聲,卻不容忽視。平埔族並非真正消失的民族,還是有很多人認同自己的族群、並且努力要復興自己的民族,他們對自己的歷史也很有話要說。面對這樣的情況,我以為族群者研究者更需要認真發掘史實、勿妄下定論。而新聞媒體在處理相關議題時,更應該謹慎。
一直很欣賞、欽佩詹素娟的研究,這次根據一則新聞報導就批判到她,心裡不好受,也覺得不公平,畢竟記者會當場的情況我並不清楚。不過,這個小小的個案讓我想到台灣目前歷史研究與社會互動的一些典型的問題,覺得值得拋出來和大家討論。在此先向詹素娟告個罪。
喲,閣下成了網頁高手了耶。
回覆刪除新藍版面讓人眼亮,好看!
閣下批得好。
詹氏缺乏科學精神,
以偏概全、拿單1個案類推而包山包海,原就學研大忌。詹氏拿來說嘴,平埔研究似見罹嚴重焦慮症哩
詹氏提及的「坑人」個案,應屬各族群之人性現象罷,狹義化他,是伊1大失手,活該被削。
昨天看到那新聞時, 第一個疑惑是通常作為一個歷史研究者不會把正在形成的歷史詮釋當做新聞事件讓媒體報導, 或許詹認為她尚未成熟的詮釋有革命性的改寫歷史的機會 (我把這種現象當做歷史學家考古學化之後的現象, 考古學是很弔詭的訓練, 會把學者訓練成一心一意要挖出前所未見之物, 而且就只要挖出一點點材料就足以讓不夠嚴謹的考古學者認為可以改寫歷史),詹素娟的失守或許在於不該向媒體太早紕露她的個人詮釋, 畢竟媒體要的竦動性本就與研究者陳述的嚴謹訓練衝突
回覆刪除詹實在太不會處理這種公共關係, 關在學院的人要謹記這個教訓.
在處理研究的時候﹐研究者可以根據資料做假設﹐再找更進一步的資料去佐證假設或
回覆刪除挑戰原有的理論。但是研究者要自己小心﹐既然是假設﹐就會引來同業眼光銳利的
質疑﹐要求看是什麼資料可以支持假設。所以研究者自己不確定的話要說在前面﹐
不要過於武斷﹐才不會留下話柄讓別人修理。也就是說﹐研究者當然可以大膽提出
各種理論﹐但是在沒有進一步挖掘證實任何現象之前﹐要自己隨時講明如果聽的人
有任何單方面的斷言﹐是跟研究者原本的意圖無關。
參加學術會議經驗多的人﹐這種表達的技巧都隨時帶在身邊。詹素娟是不是缺乏參
加會議的經驗我不知道﹐但是聽 Judie 的說法詹素娟的個性可能很率真﹐也許還不
夠老練。老練是學來的 (learn from lessons)。不老練不是一個人的錯﹐只是學得
不多而已。
我讀中央社的報導倒不覺得採訪記者翁翠萍在刻意強調漢人和原住民的歷史衝突﹐
她只是引述﹐而且馬上把李遠哲的提醒寫出。李遠哲本行跟歷史人文學沒有關係﹐
卻有這種作研究和應對媒體的謹慎態度﹐詹素娟應該要學這種態度。學術不應當有
權威﹐但是研究的人應該能對自己研究的東西在行和負責。我個人其實覺得這篇報
導還可以﹐把新港文書研究的概況和用途在新聞短文裡交代不少。
這裡也丟出一個題外話﹐沒興趣的人請忽略。我很奇怪為什麼新港文當時只被用來
作商業交易語言﹐卻沒有留下個人信件和日記之類的文獻﹐也就是說雖有文字﹐怎
麼沒有發展出作為文學的用途﹐記錄當時西拉雅人的心情和經驗。如果朋友知道
有﹐請告之。
我還是認為這則新聞的報導者過度誇張或不夠理解,因為後文中並未引述任何人說「可能改寫原住民被漢人欺負的刻板印象」,故可視為是記者的歸納推論。
回覆刪除我這篇寫得很倉促,有些點沒講清楚。除了歷史研究的問題外,我關心的是這類言論對平埔族復權運動可能帶來的正負影響。
新港文書留存至今者的確是以契約書為主,目前也只有靠雙語契約才能解讀出新港文字的意義。有沒有信件、日記等?不知道。當初可能有,但是當文字失傳時,這類文件大概就無人保存了。契約書是因為後代有需要而保留了下來。
Judie 在樓上的回應第一段我再仔細讀過新聞一遍後現在
回覆刪除也同意。 記者翁翠萍所寫 “例如原住民被漢人欺負的
刻板印象,或許因新港文書而改寫﹐”並沒有註明是引什麼人的話。
這句話看起來是介紹她在新聞第二段所寫的 “中研院台灣史研究所助研究員詹素娟
向媒體簡報新港文書研究多年的成果時,介紹乾隆年間善化地區一份記錄土地買賣
的雙語契約,漢文寫六十大員,新港語寫十六大員,研究初步判斷有人中飽私囊,
相當有趣,是否語言不通時可能產生的詐欺?”好像是詹素娟的假設﹐但是詹本人
並沒有說到研究會改寫既有漢原間的刻板印象。所以這是翁翠萍自己的引申。
缺乏引述﹐把自己的話借放在別人的嘴講﹐是侵犯隱私和權利﹐跟盜版是同等行為。
這在美國境內挨告必敗。被告賠過幾件案例﹐美國新聞界學到非常謹慎的工作倫理。
一般人對“話”也採取小心的態度﹐是受基督教文化裡對上帝話語的神聖和語言能
創造產生效果的了解所影響。所以著(創)作如果沿用他人觀念﹐就必須列明引述。如果
是用這標準審視這篇報導﹐的確是品質不好。新聞在資本主義社會裡是一種商品﹐
不是社會主義國家裡的真理政令宣導﹐是消費者決定要不要消費某個商品。這個
新聞是商品﹑市場決定一切的假設﹐是先有高標準的消費者﹐才有高品質的新聞市
場。我們台灣根本的問題缺的是前者﹐我同意 Judie 指責歷史教育的問題﹐今天才
有什麼人文新聞都當八卦讀的消費群。
不過我們也要注意一般新聞消費者畢竟不同於專業研究員﹐一些研究員覺得敏感的
話題﹐在一般人的眼裡可能感受不到相同嚴重的程度。所以產生的影響可能也不如
研究者預料的大。 Judie 把研究和新聞報導的互動關係指出來討論﹐我想是很具教
育性的做法。因為這樣﹐我也學到注意這種議題。
唔,看來似乎有所誤讀,並做了過度反應……
回覆刪除回頭重讀yam上頭8則報導,我的理解是這樣。
《新港文書16/60》這枚資料,按理乃供研究論文採摭引用。
詹氏「向媒體簡報新港文書研究成果」時,突出伊對這枚材料的「新發現」,其中的問題意識似昭然若揭。
進而言之,與其說詹氏是藉此1併發表「新發現」,不如說伊有點故意地要讓吾人滋長更多文化想像——1如翁姓記者的附會。
我這是死不認錯阿XD。
證據本來就有許多解讀的面向。
回覆刪除1968年當學者以X光檢測到圖坦卡門(Tutankhamen)木乃伊的後腦頭骨有碎片,即強烈主張Tutankhamen是遭親信自後擊破頭部,遭謀殺而亡;
1986年第二次開棺檢測又發現Tutankhamen的胸骨有多處碎裂,部份胸骨甚至不見蹤影,學者再次確認Tutankhamen是被謀殺,不過這次換了殺法,是被鈍器重擊胸部/大石壓碎胸部,簡言之,似乎所有的證據都指向"謀殺"這個結論!
2005年1月,學者再次以更精密的CT電腦斷層掃描來試圖解讀Tutankhamen的死因,結果卻出現大逆轉,結果顯示頭部的其他部分並未成傷,那些碎骨應該是製作木乃伊的工人,在法老王後腦杓鑽洞,以便灌入製造木乃伊的藥水;至於胸部的碎骨,則因為脊椎完全未受到損害,而排除胸部曾受創的可能,也許是1922年被發現時,挖掘工人處理不慎造成的。
這次學者因為發現Tutankhamen的腳骨折斷而提出新的說法,認為他是因為嚴重骨折後,傷口受到感染致死。
報告的標題十分聳動,大抵是"圖坦卡門死因謀殺推論被推翻"之類的。
真相當然是從碎片中拼湊出來的,但我們老是想拿碎片當真相。
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