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2日 星期四

【轉載】我們共同的二二八

我們共同的二二八 

歐洲文藝復興時期對記憶女神如此描繪:女神有兩個面孔,一個面孔凝視過去,另一個面孔則正對現在;一隻手抱一本書,另一隻手則拿著鵝毛筆,準備書寫下一章。這正是集體記憶最佳的寫照:記憶以過去為材料,可是書寫的目標卻是為了現在,以及未來。

    歷史記憶經常是為了迎合現在的需要,對過去所做的剪裁和闡釋。然而現在卻經常是分裂的。用歷史記憶來啟發現在、指引未來,必然面對質疑:誰的現在,你的還是我的?甚麼樣的未來,統一還是獨立?歷史記憶因此也經常是衝突的,而且也永遠隨著時代的需要,而有不同的內涵和啟示。

 二二八是台灣歷史中最巨大的創傷。雖然我們將這一天訂為「和平日」,我們對它的回憶卻充滿了火藥的煙硝。歷史回憶的對立有兩個根源。一是「現在」政治利益的衝突;另一則是對「未來」的不同願景。這兩種對立在短期間內不可能消失。可是難道現階段我們不能擁有一個共同的二二八?不能讓它成為我們政治社區中所有人可以共同擁有、共同珍惜的歷史回憶?

    記憶不等同歷史

    目前對二二八事件的爭論之一,是歷史記憶和歷史事實之間的差距。全世界所有的民族,過往的和現今的,巨大創傷都是集體記憶的重要元素。「在民族的記憶中,苦難通常比勝利更有價值,因為苦難要求責任、號召集體的奉獻。」因此所有的民族都強調、甚至誇張其苦難。戴高樂宣稱法國是全宇宙最苦的民族,因為她曾經四次被佔領。常被瓜分併吞的波蘭人顯然不會同意這個論斷;遭受屠殺浩劫的猶太人,流離失所、家破人亡的巴勒斯坦人更會大聲抗議。

    歷史記憶是創傷的轉化。它並不完全等同於歷史,雖然也不能違反歷史、竄改事實。在集體記憶中,歷史只是骨架,更重要的是血和肉:歷史的反省、教訓、和啟示。「集體記憶將歷史的單一事件轉化成原則性的訓示,這個訓示可能是正義原則、或政治理想、或道德規則。」台灣認同者對二二八事件轉化的歷史記憶是:外來政權的災難、菁英同胞的抗暴和悲慘的犧牲。

    歷史記憶、或歷史啟示要產生效力,必須和當代社會的主要關心有所共鳴。台灣認同者對二二八的解釋之所以被廣泛接受,正因為它在台灣政治發展的兩個階段中,都和台灣人對自主性的期待產生共鳴。在國民黨的威權體制下,這段歷史雖然是禁忌,對它的記憶仍然在民間鮮活地保存了四十年。這段記憶在暗中被保存、加工、和傳遞,是當時普通人民對抗專制統治的唯一工具。正如昆德拉在《笑忘書》中所說的,「人民對權者的抗爭,就是記憶對遺忘的抗爭。」

    而在現今的民主階段中,由於中國政權對台灣人民自主性的否認和威脅,二二八集體記憶的主題「外來政權的壓迫、反抗、和創傷」,持續和人民產生共鳴。只要台灣的自主性持續受威脅,這樣的闡釋將繼續在社會中產生共鳴。

    正如中國認同者所質疑的,這樣的闡釋其實違反歷史事實。台灣認同者對二二八的論述,也經常將「歷史闡釋」和「歷史事實」混淆。中國認同者認為該事件並不是民族壓迫,甚至不是省籍矛盾、族群衝突,不是台灣人和中國人的對抗,而是人民對腐敗政府的抗議。這樣的論斷應該比較符合歷史事實。從這個事實出發,二二八的歷史教訓比較是政治權力的恐怖,以及獨裁政治對人道的殘害。

    闡釋和事實的對立,來自認同的差異。兩者之間有對話的空間嗎?或許困難,可是並非不可能。雙方都必須理解,歷史記憶並不等同於歷史事實。一方面,教訓和啟示不應被當成事實來闡揚。如果我們對逝者仍有責任,責任之一就是將真相和事實還給他們。而且,當我們將啟示和事實混淆,我們等於是告訴另一個族群的同胞:我們自始就沒有將你們當成自己人,而我們的犧牲也是來自你們的不義。這不但違反歷史事實,也妨害我們建立共同的政治社區。

    而另一方面,我們也應理解,民眾之所以能和偏離事實的歷史記憶共鳴,正是因為我們目前的處境,而不一定是因為族群的排斥。不論我們對未來的想像是獨立還是統一,我們共同的自主性被中國政權否認和剝奪卻是一個事實。我們也因此在國際社會中,處於「社會性死亡」的狀態:生物層次上我們仍然活著,可是我們的身份、人格、和存在完全被否認。這是我們的共同處境。讓「自主」成為二二八歷史記憶的基調,或許也符合我們的共同利益。

    黨派利益的糾葛

    除了認同的差異,政治利益、或黨派利益也造成二二八歷史記憶的對立。在民族的重大創傷中,一定有壓迫者和犧牲者,有好人和壞人。犧牲者值得懷念,壓迫者必須被譴責。可是這個創傷距離我們仍然不遠,在好人和壞人的分辨中,有些政黨得利、有些政黨蒙羞。

    此種歷史記憶和政黨利益的糾葛,發生在許多新民主國家中。二次大戰前的內戰是西班牙的歷史創傷。在民間的歷史記憶中,勝利的佛朗哥政權是壓迫者和屠殺者。雖然在民主轉型過程中,為了順利轉型和社會和諧,雙方曾經約定對這段歷史做「刻意的遺忘」。可是西班牙國會卻在一九九六年打破這項協定,通過法案賦予「國際軍旅」的成員以西班牙公民的身份。國際軍旅的四萬多名成員來自世界各國(其中一萬六千人陣亡),光是美國就有三千多人參與,幫助西班牙人反抗法西斯政權。重提這項歷史記憶,自然不利於和佛朗哥政權有歷史淵源的民眾黨。該黨的政治領袖因此拒絕參與所有的典禮和儀式。相對而言,國民黨主席願意代表他的黨面對歷史,是一個比較積極、智慧的行動。

    可是我們難道不能跨越黨派之私,讓這段歷史成為全民可以共享的記憶?雖然困難,可是並非不可能。我們必須承認,我們有絕對的道德正當性譴責加害者。可是道德上正當的行為,政治上不一定合宜。在口語上聲討「元兇」及「共犯」在道德上難以質疑。可是,揭發歷史真相本身不就是最佳的譴責?如果甚至要求政黨賠償,則是將歷史記憶兌現為短期的黨派利益。不但貶低了民族創傷的神聖性,也無助於共同政治社區的形成。

    沒有真相就不可能有和解,可是真相本身並不能帶來和解。近日關於歷史記憶的紛擾中,綠營的政黨領袖說真相會帶來和解,並以南非為例。這種說法如果不是昧於事實,就是因政黨之私。真相能否帶來和解,端視我們如何呈現真相,如何處理真相。

    我們共有的史詩

    台灣是一個分裂的社會。彌補裂痕、團結成單一的政治社區,不是靠制度或政策,而是公共人物的言行和責任。如果我們以類似「吵個沒完沒了的補償金……哭哭啼啼,講不完台灣人的悲哀」的語言來論述,而不能以同理心來看待同胞的傷痛,這和將同胞的傷痛兌現為政黨利益的效果一致:不但無助於團結,反而加深分裂。

    對過去,我們有不同的經驗;對未來,我們有不同的願景;現在我們對政黨有不同的喜好。可是不論我們喜不喜歡,我們都生活在同一個政治社區中,我們都是政治性的伙伴。維持這種伙伴關係並不容易,民主也不容易。

    二二八應該是我們可以共享的歷史記憶。它包含了壓迫和反抗、殘暴和仁慈、投機和理想、出賣和忠貞、麻木和溫情、男人的血和女人的淚,是我們這個社區唯一可以共有的史詩。為什麼不珍惜它,用我們的謹慎、慷慨、和想像力,讓它成為團結我們的橋樑?

(吳乃德,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

9 則留言:

  1. 寫得很好。

    不知道其他人的感受如何,我個人是十分期待,「二二八事件」這個多面向的歷史記憶,能夠產生更多的盼望的能量甚於對哀傷的悼悔,縱使對哀傷的追思是重要的。「沒有真相就不可能有和解,可是真相本身並不能帶來和解。」這話說得很對,和解需要有比真相更重要的東西。

    歷史記憶雖是多面的,但也不能用相對性為卸責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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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林朝億在媒抗部落格寫了一篇回應:把228發生原因去族群化,道德嗎?

    引用幾段我認為是重點的話:

    「林義雄不否認族群在228事件扮演的角色,只是他認為,如果政權不腐敗、不專制,是不可能發生這麼大規模的壓制行為。但是,吳乃德則是直接否定族群的因素。雖然這兩個人主要的用意都是在凸顯專制政權的危害性,但是,如果把一切的壓迫,都歸咎在政治體制的文明與民主性格的話,那麼人類的歷史研究裡,也沒有必要加入族群研究的這個領域了。......

    清楚地,當屠殺人民的發動者,在發出死刑令前,心中抱持著這些該死的人就是受日本奴化思想所致的亂民;或是事件後,還以這樣理由替自己辯護,心中充滿著族群意識與偏見時,後人在分析228事件時,要說「族群」因素不是原因之一,那麼這樣的講法也太過大膽了。........

    我想,人類如果真的想要從歷史學到一些,或是一點點教訓,那麼誠懇地面對歷史悲劇後的諸多因素,才能避免重犯錯誤。228悲劇發生的原因有蠻多的,但是強調某一點(如政權的獨裁與不文明),不能就說,另外一點一定不重要或是不存在。而這幾年,我自己陸陸續續看到的一些文件,與自己的生活經驗,我只能說,族群因素,特別是兩大族群對於一場戰爭,與這個悲劇的解釋與衝突,還在台灣上空糾纏不已。」


    林朝億的確說出了很多台灣人的基本感受和歷史理解。


    我之前和Kh'o為了林義雄的講法做了一些對話,我說會寫一篇來再談「二二八不是族群衝突」,到現在還沒有寫,還在繼續收集資料和思考當中。林朝億這篇提供另一個角度,值得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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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給林朝億的回應:

    朝億兄這篇大作很有意思。我想的確說出很多台灣人的二二八歷史理解。吳乃德被你批到的那段,的確話說得滿了些,那只是一種歷史解釋,也不是只有認同中國的學者這樣解釋,要說比較符合歷史事實,恐怕還有爭議。

    不過,我是贊成吳乃德文中的論點的,這是一種對台灣目前情況比較有建設作用的解釋。
    我也認為林義雄說「二二八不是族群衝突」有道理。為什麼呢?族群衝突意味著兩個不同的群體因固有偏見或族群利益而互相對抗,一討論到族群衝突,恐怕免不了就有人要出來各打五十大板、要求雙方都要懺悔認罪互相原諒。你不覺得現在二二八的很多論述就在這裡兜轉嗎?繼續強調二二八是族群衝突,就變成政府沒有太大責任,而成了「族群衝突的悲劇」,一種無從避免、註定要發生的事。這樣是無法從中學到歷史教訓的,只剩感嘆和自怨自艾的悲情。

    二二八絕對有族群問題在裡面,朝億兄點出了很重要的一點:統治者的外來殖民心態、歧視台灣人、把台灣人當日本餘孽。可見,族群問題是統治者製造的,是因為再殖民的政治體制,而非台灣人與外省人間有什麼跨越不過的鴻溝。您用義民廟來做例,正好就是統治者製造族群矛盾,產生族群問題的例子。台灣目前的族群對立,是後二二八時期殖民體制持續,才越加鞏固,像義民廟一樣,因為族群偏見已成,即使政治環境變遷,還是很難改變。

    我認為二二八的本質不是族群衝突,但是和政府製造族群問題絕對相關,是政府立基於歧視的政策造成了族群對立。戰後台灣的族群衝突,是在二二八之後形成的,是二二八之後仍長期維持殖民式權力結構所造成的。我們現在必需化解掉這無謂的、內耗的族群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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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吳乃德教授這篇文字是我在一個論壇上看到的,論壇的朋友們也針對此篇做了些回應。這篇回應我覺得深具參考價值,故轉引在此:

    我是瓊華。再次重讀朝億在論壇上提出對林義雄與吳乃德對二二八詮釋的質疑後,這幾日來 斷續思考著如何從另一個角度來反省吳、林拋出的問題。昭文的回應很扼要地掌握了重點,我大部分同意,尤其一開始我也因為吳乃德的觀點確實似乎對台灣未來較具正面建設作用的解釋而認同。但當我再進一步反省自己這樣的想法時,卻也警覺到這種因眼前現實性而「有所趨向」或說不無策略性思考的嫌疑,恐怕對二二八歷史的反省,以及尋求台灣內部長久性的族群和諧,未必是妥當的。尤其族群問題除了反應國民黨政府過去長期透過國家機器製造、形塑出的文化價值高下、優劣的判準外,近十多年台灣社會不斷的選舉所激化出的對立與矛盾, 也促使族群問題更形尖銳化。面對這樣的境況,我認為台灣社會只有更誠實勇敢地面對衝突產生的各種因素,真正的寬容與彼此接納,才有其成形的條件。

    這裡我想提供的是一九四七年二二八事件之後逃亡中國的台灣左翼們對這個問題的思索。也
    許跳出台灣內部,換一個歷史視角,我們從身在中國的台灣人的經驗,可以重新再思考二二八的族群與階級(包括官逼民反的提法)問題。以下提出兩點:

    一,包括謝雪紅、楊克煌、蘇新與周明等台灣左翼人士在一九四七年的香港所出版的《新台灣叢刊》,充分說明這個階段的台灣左派們對二二八事件的看法,以及對台灣未來的期待。
    其中在《自治與正統》一輯中,一篇與輯名相同的〈自治與正統〉的文章裡,作者臬紹闡明
    「正統」觀念對台灣自治的戕害:「蓋正統觀念對於台灣的起碼態度就是:中國治台灣。換句話,台灣必受中國統治。『光復』 以來,官僚即本著這種觀念去治理台灣....」作者認為,「官僚主義原本就是正統觀念的一個主要部分,沒有這正統觀念,官僚集團是不能成立的。 但官僚認為『中國治台灣』是為要鞏固他們本身的集團利益的。而中國一般的人們認為『中國治台灣』亦是為著各自的方便的。
    除卻一些自私自利的慾望,就應該沒人主張『中國治台灣』了。」他補充說,官僚心態就不必多說了,但是國內(指中國)在野的有識之士也都或多或少抱持這個正統觀念,認同「中國治台灣」。譬如某甲希望某甲的父親去做台灣的省長、廳長,或處長等,那麼某甲以後在台灣就方便多了。這種以人類私慾去配合正統觀念,甚至去污衊並阻撓的台灣進步原就不應該了;而讓慾望加強正統觀念,去污衊阻撓地方民眾與台灣進步的結果,恰好又可以再加強其正統觀念。譬如台灣受日本長期殖民統治,「台灣人奴化」便是當時中國人最為普遍的藉口, 並以普施再教育為托辭,大盡污衊台灣民眾之能事。執行正統觀念的官僚及其夥伴們於是認為「台灣該受中國教育」,並將台灣民眾所受過的「公眾教育」與「科學教育」都抹煞為是日本的,是不合中國的。但當中國官、國軍,以及國民(作者補註,內地同胞有著特殊地位,故冠以「國」字,以與台民別尊卑)違法者明顯越來越多時,官僚及其夥伴們反說台灣民眾的法治精神是中日本教育的毒,而當台灣民眾要求整肅貪官污吏,他們又提出一套「台灣沒有政治人材」的詭言,且正因台灣沒有政治人材,所以中國必須統治台灣。

    在最後一段結語中,作者說:「當前國民黨政權正在沒落中。可是,台灣真自治還是要靠台灣民眾自己去繼續二二八的實踐而取得的。因為中國的正統觀念不會因為國民黨政權的崩潰而立即消滅的。即使國民黨政權倒了,假定所謂聯合政府成立了,那個時候『中國治台灣』的正統觀念還是仍舊要驅使新中央政府派遣新的省主席去主持台灣的──那個時候,在台灣僅僅仍將是迎新送舊罷了!」(臬紹,〈自治與正統〉,收錄於《自治與正統》(新台灣叢刊),1947年12月1日。)

    從以上發表於一九四七年二二八事件不久的台灣左派觀點,我們很清楚地知道,二二八事件雖是官僚統治集團所犯下的罪行,但究其原因,所謂的「正統」觀念── 中國治台灣的想法,不只存在於官僚,中國在野的知識份子,乃至一般中國民眾對台灣人受日本奴化的想法,雙方對法治,科學精神的認識差距所累積的社會衝突與中國以正統自居的心態,這些偏見與觀念,都不只是一個政府清廉、有為即可解的,「正統」觀念認定台灣人是受奴化的,是必須以大力教育去矯正其「偏差」的;只要正統下的歧視心態不消除,族群之間即使並無鴻溝,衝突仍舊是難免的。甚至,我們大膽假設,若當時國民黨被共產黨徹底剷除了,卻除美國介入的因素,台灣是否能如中國共產黨早期支持台灣獨立的允其獨立,還是後話,中華人民共和國又將如何看待台灣人呢? 茲舉曾參與新中國建立,爾後歷經文革經驗的台灣人例子來看看。


    二,在中國文化大革命的台灣人經驗中,台灣目前比較容易讀到的,是時報出版的蘇新自傳與文集《未歸的台共鬥魂》。其中〈關於「台獨」問題〉一章,蘇新以一個台灣老左派擁護中國社會主義並盼望台灣能與中國統一的立場,坦然承認台獨問題有一部分是「來自我們自己的缺點與錯誤」。除了明確指出新中國建立多年後,在經濟建設與科學技術方面依然落後,人民生活的水平也普遍仍低的表現,使台灣人抱持對中國社會主義的懷疑,加上林彪與四人幫在台灣政策問題上所犯的錯誤── 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將台灣作為「海外關係」,推出中國之外,繼而在文革期間,對從台灣或國外返回的台胞進行殘酷的迫害,這些台灣人的罪名是漢奸、美蔣特務、日本間諜,並進行隔離審查,不少人被迫害致死。(頁297-298)

    蘇新苦心孤詣地分析台獨問題形成的歷史背景、原因,乃至台灣人民的心理因素與對治的做法等,卻仍清楚指出了台灣人在中國翻天覆地的文革災難中,近似「原罪」地受到確實與其他受難中國人不同的特殊罪名。歷史的發展,使台灣受日本殖民後的集體經驗與中國土地上的人民迥然不同,也確實清楚呈現了台灣族群在中國的社會環境中生存的窘況。

    二二八事件發生後的近二十年,文化大革命掀起,我們可以看見不論在台灣本地或中國彼岸,在 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的統治下,不論左右統獨政治主張的受難台灣人在不同的時期、不同的 社會背景與條件下,都背負著自一八九五年甲午戰爭被清廷割據後,受日本殖民統治五十年,復受國民黨暴力獨裁統治四十餘年的類似傷害,前文引述的中國「正統」觀念難道不是其中要因之一嗎?觀諸兩岸台灣人的歷史經驗,二二八事件以「官逼民反」角度所作的的歷史詮釋顯然是不足的;林義雄與吳乃德兩位重量級前輩的淡化或去族群化的二二八解釋,恐怕也還有更進一步商榷的必要。

    而這個商榷,是為了不可折扣的真公義與真平等,畢竟我們已枉費太多太多心力與能量在令人痛心的社會內耗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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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狗屎
    較之金門人所受的砲火
    較之國人目前所受到扁政府的凌虐
    二二八
    算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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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很遺憾看到這樣的留言。

    二二八和金門所受砲火是完全兩碼子事,對金門人長期在軍事戒嚴與軍事威脅下的處境,台灣人民應該是抱持極感恩的心,但是把這二者相提並論,實在是不大能理解。我找到的理路是:金門在長期在砲火下和台灣的二二八事件都是蔣介石的錯,相較之下金門人受害還比較嚴重?
    我想每一個歷史事件對不同群體的人們都會有不同的記憶和感受。傷痛是不能比較的。這就是為什麼當一些中國學者喜歡說南京大屠殺死的人更多,二二八算什麼,這種比法只是表現出一種故意不同情的心態,只會擴大傷痕。1947年金門的歷史經驗的確和台灣不同,這種比較並不能帶來互相理解。

    至於「扁政府的凌虐」,我更無法了解。台灣已是民主法治社會,政府不能任意殺人,甚至連在法庭上政府方面也佔不到便宜,政府不好可以透過國會監督、透過選舉換掉,這和二二八當時政府隨意殺人、戒嚴、實施恐怖統治,到底有哪一點可以相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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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在我這種1967出生的人,成長過程中所受的中華民國教育,確實如所提到的,一直灌輸我這種中國統治台灣的正統觀念,與台灣人是受到日本皇民化教育奴化過的ㄧ群人,必須重新接受偉大祖國文化的再教育,所以到大學ㄧ年級都還有一堆唸不完的中國文化基本教材與文言文。
    228的意義追尋,在目前的媒體被重視的程度(也許還包括扁蓮蘇游等族繁不及被載的政治人士集團),還比不上歇斯底里的319,真是苦難的靈魂,何時才能安息。在我家,228跟319,只會引起些ㄧ片爭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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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瓊華這篇寫得讚。

    我寫了一個比較長對吳乃德這篇文章的回應。貼在Blah上。恩,比較理論,只能從歷史學角度出發,畢竟不是作台灣史研究的,很多寫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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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補充介紹:

    林瓊華,目前就讀於法國巴黎第七大學東亞與人文科學研究所博士班。

    又,推薦caffen在Blah Blah Blah所寫的回應。請擊點上則留言caffen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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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戒嚴又解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