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庫斯櫸木事件二審辯論庭8月28日在高院審理,接到消息後,因為人在台北,決定前往聲援。
9點多到時,必須出庭的司馬庫斯朋友已經抵達,進入法院等待。我進去後先找被告之一的阿敏長老攀談,他態度非常平靜、莊重。之後坐一輛中型巴士一起來的司馬庫斯部落的幹部們到了,律師、證人及其他聲援的朋友也陸續來到。大家靜靜坐在等待區。開庭時間差不多到了,照例先一起禱告。族人們齊心相挺之情、對上帝的信賴與仰望,令人感動。瞥見阿敏長老舉手揉著眉間,似乎流淚了。
預計10點開庭,但前面兩庭拖了,等很久,到11點多才正式進入法庭。因為人很多 ,位子很少,我就沒有進去旁聽。三位法官都是女性,檢察官是有點年紀的男性。辯方律師詹順貴,曾任環評委員,在環保運動和司法改革運動方面有甚多參與。開庭開了一個多小時。證人有司馬庫斯的馬賽長老、靜宜生態系林益仁,他們主要說明泰雅的GAGA和傳統慣習、生態觀。法官有讓證人暢所欲言,也算很尊重被告。檢察官雖然仍然認定有罪,但態度不算太惡,求刑從輕。律師的主要論點是強調森林法第十五條第四項對原住民權益的保護。阿敏長老最後以被告的身分說了一大段很感性的話,告白他們不是小偷,以及這兩年來所受的屈辱和壓力。可惜我在場外聽不清楚。可能日後拉互依會整理在櫸木事件部落格上發表。
9月28日宣判。我們研判無罪的可能性仍然不高,從輕量刑的可能性較大。
櫸木事件在今年4月18日新竹地院一審判決之後,司馬庫斯人才將此事訴諸社會大眾,引起各方關注。5月21日內閣改組,張俊雄出掌行政院,夷將‧拔路兒任原民會主委,表現出對此事的高度重視。部落要求行政院跨部會與部落面對面協商,在7月27日終於有了第一次協商會議,會中的共識是要公告馬里光群傳統領域。
8月28日開庭結束後,行動聯盟和部落幹部轉到長老教會總會借會議室開會。我因為下午三點有事,只能聽到一點點討論。主要議題集中在「傳統領域公告」。從所聽到的片斷了解,司馬庫斯宣布傳統領域一事,引起鄰近另一群泰雅族人的緊張,他們把司馬庫斯宣布傳統領域當成一種挑釁,或是想要挑起舊有仇恨,誤會得很嚴重。司馬庫斯人很誠心去解釋,被罵得很慘,還差點動粗,但最後有取得一些基本的共識。
其實在與政府協商的過程中,有相當多問題仍待解決。就所聽見的討論內容,很欽佩司馬庫斯朋友就事論事、堅持立場的能力,但是他們所承受的壓力實在大得難以想像。
原住民委員會想用公告傳統領域來做政績,可是怎樣才能讓其他原住民覺得公平?這是個實驗性質的改革政策,還是有整套的規畫與時程?還有,公告傳統領域的實質意義到底能不能保障原住民權益,還是換湯不換藥,玩玩文字遊戲,安撫一下原住民,結果一切都沒變,甚至被綁得更牢?在協商過程中,林務局要求同時要通過新的管理規則,其中包括原住民若要到傳統領域(目前政府版的傳統領域只有比原先的原住民保留地多出個幾公尺寬,也是會繼續爭議的問題)以外的地方採集生活資材,要先申請(比如要採個馬告(山胡椒),得花一兩個禮拜公文旅行,採集時還要林務局人員陪同監視)。這實在是很荒謬的規定,因此族人根本不可能贊成。而司馬庫斯人自己努力整理出來的管理規則,目前是以母語書寫,官員看不懂,恐怕也很難尊重之。
因為司馬庫斯櫸木事件而促成了原住民政策的某些新進展,但是離落實還非常遠,卻已出現其他部落的攻擊。另一方面,與政府談判的過程,也充滿了危機和陷阱。林務局仍然主控著山林管理權,目前提出的條文中仍看不到「與原住民共管」的方向。令人擔心所謂傳統領域的公告不過是一紙虛文,用來安撫原住民的「奇摩子」(きもち)而已。原民會急著想要做出點成績來,但是實質的原住民權益保障,似乎沒那麼容易達成啊。說得更鹹一點,政府真有誠意要給與原住民較合理的基本生存條件嗎?
我的感想是:不管是否是自願的,司馬庫斯人現在是背上了十字架,這條苦路充滿荊棘,出現了一些安慰之後,緊接著是更多來自各方的挑戰、逼迫。他們似為台灣原住民處境開出新局,但光影相隨,他們某種程度也成了箭靶。令人感動的是,他們在這苦路上至今仍不斷展現信仰的光芒,始終溫和理性、態度堅定面對種種困境,不往壞處想,向著光明前進。每次聽到、看到司馬庫斯人的表現,都覺得很難理解:在台灣如此惡質的環境中,為什麼還有人可以活得如此有尊嚴、心靈不受污染、人品高尚到這種地步?很難用文字說明心中的感受,也怕不夠切實的形容污衊了這群令人敬重的朋友。但是還是想要說,還是想試著讓更多人了解:司馬庫斯人不是自私貪婪的資本社會標準人,而是古之君子。他們只要求基本權益不再繼續受侵害,讓子孫得以留在這塊土地上按照傳統方式生活下去。
衷心期望司馬庫斯的團結、關心者的誠心相挺,還有我們共同信賴的上帝,能使這十字架變得輕省,且將苦刑化為榮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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