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若因跟從基督而受凌辱,就有福了;這表示榮耀的聖靈,就是上帝的靈,在你們身上。但是,你們當中有人受苦,不可是因凶殺,作賊,犯刑案,或好管閒事而受的。(彼得前書4:14-15)
第四章的最後一段,作者告訴跟隨基督的弟兄們說,會遇到火一般的考驗,在天主教思高本聖經中講得更清楚的:「你們不要因為在你們中,有試探你們的烈火而驚異」。這個試煉會在基督徒的群體中發生。受苦不只是個人的經驗,也是整個社群必須面對的處境。
為基督受苦其實是有福的,我們立刻會聯想到:「為了實行上帝的旨意而受迫害的人多麼有福啊;他們是天國的子民!」(馬太福音5:10)以及「為了人子的緣故,有人懷恨你們、棄絕你們、侮辱你們,把你們當作邪惡的,你們就有福了!」(路加福音6:22)這是福音書中很核心的信息。
作為教牧書信的彼得前書,再度提醒為基督受苦的意義,或可理解當時教會面臨迫害,因此要基督徒堅定信心,但不能不注意他的勸告是針對基督徒之間的相處,4:7-11講的是要弟兄彼此相愛,不要互相埋怨。很可能他是為了教會社群內的問題,畢竟人的私慾沒有那麼容易去除。所以這裡為基督受苦、分擔基督的苦難,不只是基督徒個人要努力向善、禁慾自持,還包括在群體中如何彼此以愛相待,在遭受凌辱委屈時專注於基督、靠聖靈向善。
所以我覺得第15節最有趣。這句思高本的翻譯是:「惟願你們中誰也不要因做兇手,或強盜,或壞人,或做煽亂的人而受苦。」當有人因受苦而埋怨,基督徒的群體要先辨別受苦的原因,是為了實踐信仰、節制私慾而受苦,還是因為放縱私慾、欺凌別人而遭到懲罰。
教會內免不了還是有權力鬥爭、特權橫行,令許多人受苦。捲入爭端者一定宣稱自己為義受逼迫,很少為自己在當中的所作所為懺悔求赦。這樣的試煉,初代教會至今不斷發生。或許最後審判來臨時,才能看見真相。懇求聖靈住在我們中間做工,讓自己在那時能站立得住。
台灣教會公報3685期,第11頁。「平信徒讀經筆記」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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