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7日 星期一

反對賤賣國土!

停止賤賣國家資產,停止賤賣子孫未來!

要求政府即刻停止標售國有土地 

連署書   

根據統計,自民國90年以來,政府賣掉的國有土地超過2350公頃,相當於90個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以及19個台灣大學。平均一天有30筆國有土地落入私人財團口袋。

我們質疑這個國有土地標售政策,已造成全民資產被不當賤賣:


一. 國有地大舉標售,是嚴重圖利財團的錯誤政策

近年來,政府大舉標售國有土地的結果,珍貴的土地資源落入私人財團口袋,根據本聯盟的統計,大多數標售出去的國有地,都變成四、五千萬,甚至上億的豪宅,原本應該屬於全民的公共財,最後卻只為少數有錢人服務,而財團從中獲利更高。這是一項圖利財團的政策!以新近標出的「信義聯勤」為例,新光標地成本64億元,未來即將推出一坪120萬元的豪宅,保守預估獲利將高達90億元!國有地竟變成財團賺錢的工具。而政府帶頭炒作房地產,造成了房市上漲,小市民生活卻越趨困難,甚至還有財團左手賣房子,右手開銀行放房貸,荷包賺飽飽。我們要問:這個瘋狂變賣國家祖產的遊戲,到底圖利了誰?


二、國有土地不是商品,不能成為彌補國家財政錢坑的工具

根據統計,政府變賣國有地,每年收入二、三百億只佔整年國家歲入之極小比例,意即政府賺一百元,才靠賣地賺三元!對國家財政破洞來說,根本是杯水車薪。而國有地年年賣,政府負債卻年年增加,浪費的公共工程、健保的虧損、高鐵及ETC的弊案,靠賣祖產又怎能補得了這些無底錢坑?國有土地不是商品,而是資源,賣斷之後就難以回復,又怎能因為短期的利益,就輕易變賣全民資產?


三、國家資產清查及標售政策,已造成生態、文化資產的浩劫

很多遭到標售的國家資產,是政府定義下「閒置與低度利用」的土地和房舍。但老舊房舍,卻可能蘊育著豐富的植栽與珍貴的人文歷史,甚至有的國有房舍早已被指定為歷史建築。但在目前的政策下,指定為歷史建築的國有房地,國產局卻仍然照賣不誤,例如基隆已指定為歷史建築的白米甕砲台守衛宿舍,就於2005年遭到拍賣,被私人建商整個拆毀,而根據統計,光在台北市,受到國有土地標售政策影響而可能被推倒的老樹,超過五千棵,錯誤政策已造成生態、文化資產的浩劫。


四、國有土地標售使珍貴土地資源斷送,傷害子孫未來的發展機會

國有地拍賣政策已經造成都市過量開發、生活品質的快速下降。這些國有土地,本來都應該是未來子孫永續發展的重要土地資源。據統計,從90年至94年,短短五年間,政府賣掉了2350公頃的國有土地=90個大安森林公園=19個台灣大學=605個秀朗國小

國家「資產」是資源,而不只是財產。國有土地不是政府拿來變現的工具,更非房地產市場的炒作商品。未來國家發展需要土地資源的儲備,如果國有土地都賣光了,難道未來,當學校需要土地蓋教室、地方政府需要土地開闢公園,都必須再以高價向私人財團買回來嗎?

因此,我們呼籲:

1.公有地不是商品,國有土地標售政策應全面檢討;

2. 社區應組織起來,積極對區內公有地提出盡量具體的使用計畫,向地方政府爭取公有地轉變作公共設施使用,並抗拒不合理的政策實施。


我們要求:
1.
政府應即刻停止標售國有土地

2.國家資產經營管理,應引進多面向機制,擴大社會公共討論,制定符合社會正義與永續的政策。


如您有任何意見與建議,歡迎與國家資產搶救連線聯絡。

聯絡人:黃惠欣 0953196871  ours.huihsin@gmail.com

7 則留言:

  1. 剛也去連署了,謝謝 judie姐的報馬。

    這裡有一篇持完全相反立場的批評,我看完覺得很不能接受他的說法,但一時也不曉得該如何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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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反對賤賣國土,當然並非完全不可變賣,更不是說要把高價位的土地全變成公園。anarch找到的這篇意見,是有點以偏概全了。

    之所以關心國有財產逐漸消失的問題,我的切入點是:土地雖然也算是一種商品,但土地是無法再增加的,炒作土地並不能真正提升經濟生產力,只是製造更多投機的機會。另一方面,國家如果資產越來越少,就更沒有辦法保護較貧窮的人民,政府也更易受到有錢人的控制。

    我想這爭議最根本是自由經濟和社會福利兩種截然不同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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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那篇持反對立場的文章的論點,其實可以拿美國國內某些金礦業者,在吸乾該片土地地底資源後,卻留下無法彌補的污染,最後導致宣布破產(資產不夠處理受污染的土地),讓政府接手處理爛攤子,等於是全民買單的例子來反駁:自由經濟市場更需要倫理上的約束。judie提出重點值得深思:土地是無法再增加。土地上的利益我們不一定有份,但是當她被污染破壞時,我們絕對閃躲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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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那一篇持反對立場的批評,彷彿是經建會張景森在公視受訪時的說法,是一種似是而非的謬論。
    變成公園是圖利附近的居民,但是變成現金卻照顧了什麼人?
    不應該把所有國有地不應該賣給財團,都市規劃中常常是公園預定地被租或私人占有,很難收回成為公共享有,所以國有地剛剛收回
    應該多想一想造福更多人,當然附近的居民福利是首要考量,而後才輪到其他地區的人,成為綠地公園還有可能挪用,但若成為私有地就完全沒有挽回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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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真是看不下去2006年4月20日 上午8:05

    1.賣掉等於圖利全體國民嗎? 土地是稀有財,沒就沒了,況且變成公共設施的效益豈是幾億元能計算的? 不管賣了多少錢,長遠的看都是賤賣.
    2.公園會圖利周邊的人,沒錯,這的確會是重要的問題,問題是要如何去讓周邊的利益回饋,這還需要很多配套措施,會有點麻煩,但是現在的做法是用最簡單的鋸箭法,直接賣給建商蓋豪宅,圖利建商,圖利財團炒作房地產.甚至官商可能勾結的空間都出現了,這種圖利才是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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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加拿大溫哥華地區有一條稅款叫做"公園稅",買房子在是市立公園附近者,都必須繳交這項稅款。公共空間一旦變成私人資產,就像大賣場擠壓小型商店市集的公共空間,消失的不只是土地的使用,還包括土地上的公共空間使用權益。想像一下,我們仍然可以在傳統商店街的空間中散發傳單文宣,但卻不能在家樂福、大潤發賣場當中發表也許不利賣場卻是事實的言論,因為那裡已經是私人的土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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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剛爆發的台肥案就是當今政府濺賣國產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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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戒嚴又解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