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日 星期六

不義猶存,如何和解?

不義猶存,如何和解?
◎陳義仁

●善意卻傷人心的書
《台灣教會公報》第 2818期(2006年2月27日出刊)第三版〈回應二二八悲劇〉,報導中華福音神學院集體寫作出版的《二二八的省思》新書發表會過程,並摘錄書中引發爭議、質疑的部分內容。閱後真覺得訝異。
事實上,華神遲遲至今才涉入二二八議題,算是一大進步。雖然據《教會公報》報導,「整本書……不斷強調受難者家屬應以饒恕代替仇恨,可是書中卻看不到有人對加害者罪行提出讉責的公義聲音,甚或連加害者應認罪悔改的呼籲都付之闕如……」,而且一些論點確屬荒謬,尤其所提本省人與外省人之間應相互感恩的論點真的令人噴飯,甚至更加傷害台灣人的心,但,我並不懷疑其思考的天真及身為基督徒的善意,這種用力呼喊饒恕、感恩、相愛的善意。可惜,光靠善意,未必成就好事……。
我想起Marc H.Ellis在所著《Out of Ashes》(梁永安中譯《一個猶太人的反省》.立緒出版)書中所述有關寬恕的一件震動人心的事件──
●革命性寬恕
身為猶太人的Ellis在一次講論「寬恕」時,一位天主教修女卻愈聽愈氣,當他提到希特勒的名字時,她憤怒尖刻地破口而出:「你打心底痛恨希特勒,對不對?」
Ellis寫道:
「她的話語與語氣不是孤立的,而是來自一個巨大的傳統,這個傳統認為:基督徒是會寬恕敵人的人,猶太人則是硬心腸的人。……我感受得到她言後面的力量……她話語的力量讓我震驚得啞口無言。我是不是打心底裡痛恨希特勒呢?如果是的話,這本身是不是一種罪?而她對希特勒的寬恕精神,又是不是和她無法寬恕我的記恨相悖呢?我站在一群學員面前,有片刻完全不知道該說什麼,而那片刻感覺上就像永恆。然後我注意到另一個學員站了起來。他是一位蘇丹神父,在自己國內常常得面對穆斯林的挑釁。結果他說出了以下一番為我辯護的話:『我也拒絕寬恕穆斯林。如果有一個穆斯林闖進我村莊,我會拿起槍,轟掉他腦袋。』
這一攻擊一辯護讓我無法把課講下去。我向學員說了聲抱歉就離開,感到身心俱疲,茫然若失。我幾乎想哭。那修女和神父迴異的立場始終痛苦地縈繞著我。那修女當然沒有經歷過集體規模的暴力,也沒有從祖輩那裡繼承過這種苦難。至於那位神父,卻親身體驗過暴力,而且在未來大概還會經歷更多的暴力。身為猶太人,我的情況介乎兩者之間。我無法同意他們兩人的立場,覺得兩者距離我同樣遙遠。我卻深為一個宿命的反諷所苦惱 :那個天主教修女因為主張寬恕而攻擊我,那個蘇丹神父因為維護我而主張暴力。」
 
稍後他提到一本叫《革命性寬恕》的書中的觀點:
「寬恕只有在暴力停止的時候才是可能的。只有那樣,一直被冒犯者才有可能考慮去愛那些一度凌虐他們的人的可能性。只有在終結不義和尋求一個共同和公正的未來時,寬恕就會變成是革命性的。透過啟動寬恕,那種靜態和浮面的寬恕請求──只求寬恕卻不思推動一個講求包容與正義的新社會和政治方案──將顯示出其侷限性。寬恕與其說是事情的落幕,不如說是一個把未來轉化得跟過去不一樣的過程。」
●不義猶存,如何和解?
我之所以引述這段記事,是由於有相當多的基督徒(尤其在台灣獨特的歷史背景下的華人教會基督徒),就像文中天真、滿腔愛心的天主教修女,腳踩在雲端,向地面受苦受害者用力呼喊「饒恕吧!相互感恩!你們這些為仇恨所苦毒綑綁的人。」更甚者,咬牙切齒,尖刻指責受害者懷恨……。對受害者嚴苛、無同情同理心(華神的多位作者自承對二二八了解不深);反之,對加害者何等何等的寬容。最嚴重的是,沒有認罪,暴力未必動刀槍的暴力猶在,沒有包容與正義持續中,這些基督徒卻視而不見。
對照台灣的現狀,我們儘量不談哪些事件,橫直對立的雙方都有缺點、錯誤(這還用說嗎?)可供雙方指摘。道理說不清 。但可從大體上來看問題。
近幾年來,泛藍給人什麼感覺?總統大選落選後的粗暴反應,對本土政權全盤否定的態度,在立法院蠻橫與綠軍對決……。藍軍自有一套理由。好吧,我尊重。但,泛綠支持者的感受則是一再受壓迫、污蔑,無盡的羞辱,泛藍不顧理法的無理取鬧。泛藍不是善意的反對黨,也非惡意的反對黨,而是國對國的打法了。這樣一想,被敵國打,本就是慘烈異常,也沒什麼怨嘆了。所以,什麼和解?什麼寬恕?
泛藍不是最會說寬恕、和解嗎?立法委員跟地方選舉不是都大勝了嗎?佔優勢泛藍,不是正好最有尊嚴表達善意與和解嗎?結果呢?共同和公正的未來在哪裡?
台灣人私下常怨嘆的外省人一個月領多少、本省人領多少這類「枝節」的問題且不說,泛藍佔絕大優勢的媒體就可以把你吃死死。
泛藍可以喊統一,絕對要統一,別人不可以想獨立。同情同理心在哪裡?二二八使得台灣人亟思獨立(能不能同理心?)。中國鱸鰻打壓,同樣使台灣更想獨立(能不能同理心?)。泛藍有權主張統一,那麼,他們就該勸勸鱸鰻從良再來談,然而,他們反而聯合大尾鱸鰻來欺壓台獨。如是,二二八式的幽靈不是還在嗎?
和解,很好。但要來真的。基督徒要關心世間的和解。絕對好。但請了解、請用同理心。否則,純真也會傷人。
有個人醉酒駕車,撞倒了一位年輕有為的來台宣教師,棄之逃逸。宣教師失救而死。原非基督徒的肇事者被查出後,開始上教會,賠償談判還是開出死豬價。有一天他說:「當基督徒很好,死後可以上天堂。」說的很對,我們該凡事感謝。但,他這麼說,你有何感想?

3 則留言:

  1. 這篇文章,引了猶太人Ellis的話,很精采,然而,在他的話中,我讀到的重點,跟陳牧師讀到的重點不太一樣。
    Ellis的話,我看到的是,在神父和修女,兩人的態度和立場,都跟他作為一個猶太人的經歷,差距很遠。他說"身為猶太人,我的情況介乎兩者之間。我無法同意他們兩人的立場,覺得兩者距離我同樣遙遠。"

    另外,Ellis提出革命性寬恕的觀點,但關於何謂革命性,在文章中,是看不太出來的。我們只能從陳牧師的引文中讀到"寬恕與其說是事情的落幕,不如說是一個把未來轉化得跟過去不一樣的過程。",把未來轉化得跟過去不一樣,是一種過程,一個相當複雜的過程。

    陳牧師文章的後半段,讀起來似乎是偏向蘇丹神父而不贊同修女的立場(雖然沒明說其立場偏向蘇丹神父)。可是,Ellis談的革命性寬恕,應該不是二擇一的立場選擇,不是靜態的寬恕,也不是平面的公義。我怎麼覺得,Ellis的猶太人遭遇,使得他看到的是第三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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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佳儀讀得很細心。妳對Ellis的主張的解讀和我大致相符。

    不過對陳牧師這篇文章想要講的東西,我的看法倒和妳不同。

    在給公報刊載的文章中,拿台灣現況做比對的部分給拿掉了,看起來立場很清晰,主要訴求點在於基督徒要人寬容的同時,得反省這是不是另一種不寬容。

    後面這些讀起來有點悲憤味道的文字,可說是試著以台灣的情境來和Ellis的文章對話。這裡沒引出的一個重要的部分是Ellis書中花頗多篇幅在談的「寬恕的公共性」、「寬恕與承諾必須相伴而行」。因此陳牧師特別提出:「共同和公正的未來在哪裡?」這樣的問題。我想這樣的思考方向,正是妳所說的「第三條路」,只是他在表達上不夠清楚。

    要超越本身的經驗和歷史傳承、超越感覺自己的群體受到打壓的委屈感,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

    追求和解,還是得先了解不同立場者不同的委屈感,以合理的方式務實面對,而不是用某種道德高帽來壓人、逼人悔改,甚至來佔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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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又懶又惡的僕人2009年4月10日 凌晨2:09

    我寬恕尚不悔改的人,因為我相信對於硬心不認錯不悔改的人,父神自有處斷的。
    寬恕之後我依然指責尚不悔改的人,因為我不希望硬心的人繼續硬心下去終遭父神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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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戒嚴又解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