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6日 星期三

【通知】「台灣原住民部落同盟會議」及北上行動

平安~

各位關心司馬庫斯部落的朋友們,櫸木事件讓部落深深感到受辱,還好有各位朋友的支持與聲援,無罪抗告這條路上我們不孤獨,我們也有絕對的信心可以打贏這場仗。 

  • 2005/10月  司馬庫斯三位青年因撿拾風倒櫸木被判為「盜竊」。
  • 2006/8月    簡易庭:「只要你們認罪並繳罰金一萬元,整個事件就可以結束。」
  • 2007/02/14   最後法官以森林法第52條加重處刑「處於有期徒刑六個月,每人倂科罰金十六萬,緩刑兩年。」
  • 2007/04/24  我們到台北林務總局表達抗議、要求道歉,但沒有得到善意回應;此後林務局卻又想上山與我們協商,但被我們拒絕。
  • 2007/05/07  我們依循古禮舉行埋石立柱儀式宣示傳統領域主權,設下出入口柵欄拒絶國家不當管理,我們同樣堅守、捍衛我們的土地。 

各位朋友可能都有獲知司馬庫斯有計畫要於五月十八日北上行政院示威、遊行、抗議,其實都還在計畫與評估中,確定的行程都將會在部落格上發佈,以部落格發佈為主,謝謝大家的關心。 

以下是我們確定的行動,請大家告訴大家:

  • 五月20~21日 司馬庫斯部落議會將舉辦【台灣原住民部落同盟會議】,邀請各原住民族群、部落、組織來到司馬庫斯部落,除了針對櫸木事件召開說明會、舉辦部落主權論壇之外,我們也將依循古禮舉行Pinhaban儀式,與各各部落、組織結盟、立約,形成點、線、面守護網絡,匯聚更大的力量,共同捍衛我們的土地。 
  •  五月30 力量匯聚以後,我們也將決定於北上行政院宣示司馬庫斯部落傳統領域,要求國家就風倒櫸木事件公開道歉,還我清白,要求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與新夥伴關係。

詳細活動細節程序,將再公佈於部落格上※

願上帝與你們同在!

                                        主辦單位:司馬庫斯部落議會

                                        協辦單位:捍衛司馬庫斯行動聯盟

                                        聯絡 人:拉互依 0912-238070

                                        部落格:http://blog.yam.com/smangus

                                        Email:smangustgbil@gmail.com

1 則留言:

  1. 看了這篇貼在司馬庫斯網站上的短文心中很感動。

    http://blog.yam.com/smangus/article/10080973#comments

    雖然自己不是原住民﹐但是小時後離開鄉下到都市求學﹐後來也像文章的作者那樣﹐
    沒有再回到成長的地方。有機會久久回去老家一趟﹐看到自己家鄉的人無限制的開
    發﹑濫用自然資源﹐使得原本的綠地和水源都失去了之後﹐也有這種在回憶中的家
    鄉不復存在的感嘆。

    但是我覺得很難責怪自己家鄉的人。畢竟當初我的家庭覺得在故鄉沒發展﹐選擇離
    開﹐沒有留下跟其他人一起為建設鄰里做規劃。不過那些選擇留下來的人﹐照樣認
    為追求物質生活就可以解決所有問題﹐所以還是一樣跟都市人看齊。於是就不管原
    本美好的青山綠水﹐走取巧的路﹕只要有地整出來﹐就贊成變更地目﹐想盡辦法要
    求民意代表提議開路經過自己的土地﹐用炒作的方式賣地﹐吸引建商投資蓋房子 。
    被開發的土地剛開始好像有在發展。但是地方行政單位和居民沒有社區整體營造(包
    含整理和呈現地方歷史﹐保留古蹟的人文建設)的觀念﹐人人自私互不關心﹐營建東
    拼西湊﹐沒有長期接續的規格﹐廢水和污染物更沒有排放前事先做處理﹐弄得到處
    髒亂不堪。這樣子的自然環境﹐在公共運輸和基本建設還不完善的情形下﹐卻很快
    地就到達無法承受的飽和點﹐大量開發後的整體生活品質﹐比起沒有開發之前反而
    更差。這樣開發建設的方式非但吸引不了新型的產業和年輕的就業人口﹐更沒有實
    力發展觀光業﹐所以弄到最後一樣沒有工作機會﹐人口照樣外流。糟糕的是環境在
    隨便開發中已經破壞掉﹐很難恢復回來。西部的平地﹐到處可以看到這樣的鄉鎮。

    最近都市週圍的農地變更款項可能會鬆綁﹐造成農地的保存更不容易。但是卻沒有
    相關配套法案﹐規定都市地區如何保存適度的開闊地來種樹和提供民眾運動休閒的
    場所。

    人本來應該是屬於自然和土地的一部分﹐卻把自己當成是自然的主人﹐然後把自然
    和土地出賣破壞﹐其實跟出賣作賤自己的尊嚴是一樣。當土地哭了的時候﹐人就會
    連帶吃苦。挖山後的土石流和引發的山洪﹐就是這樣的下場。

    司馬庫斯令人敬佩的地方﹐不只是觀光的事業經營良好﹐而且是建立在部落會議的
    運作方式﹐社區一起參與規劃來作整體的營造﹐把保護山林﹑人跟自然互利共存﹑
    永續合一的觀念當成是觀光業的核心訴求。所以不是只在作商業的文化櫥窗﹐真的
    是做到文化體驗和生態旅遊的模範。這樣用上帝的部落的稱呼﹐的確是有很深刻的
    人文意義。這讓其他住在台灣的人親眼看見一個到十幾年前才有電﹑七﹑八年前才
    有路的地方﹐經由發揮文化﹑創意﹑和共生的力量﹐今天一樣創造出簡樸健康﹐甚
    至是更優質的生活。

    小小的司馬庫斯其實像座堅固聳立的大山﹐讓台灣人在世界潮流的迷航裡看到永恆
    的指標﹐能像詩篇的詩人所發出的讚美﹕”我舉目望山﹐我的幫助從何而來....."。
    也像先知在曠野呼喊的聲音﹐讓我們從出賣自己的發財夢裡驚醒﹐看到自己應該有
    的面貌和良善。司馬庫斯不是在請求大眾的幫助和同情﹐反而是經由部落會議﹑民
    主共同經營的方式﹐以及訴求對傳統領域的尊敬所表達出來敬重自然生態的觀念﹐
    來對台灣其他人提出特別另類﹑非常珍貴的生活觀點。

    我個人的淺見認為﹐司馬庫斯如果要在這個風倒樹事件裡喚起眾人的良知﹐訴求
    自己在台灣歷史裡應該被尊重的權利﹐是一點也沒有錯。不過也應該把部落文化裡
    民主平等的特色﹐還有要求界定傳統領域來保護自然﹑和自然永續共生的觀念﹐向
    台灣的大眾持續說明。因為如果只講還我的權利這樣的話﹐雖然是對﹐但人性傾向
    自私﹐聽的人很快就會割劃出你顧你的我顧我的利益的防衛心態。但是如果提出的
    訴求能跟大眾認為重要的議題連接﹐甚至能幫助台灣大眾走向未來﹐其實會吸引更
    多人﹐原住民也好不是也好﹐真正願意參與來關心支持部落的訴求。因為重視台灣
    本土歷史﹑族群多元﹑民主平等﹑和看護自然﹑這些這麼好的訴求﹐就不光是講到
    部落自己的權利而已﹐其實是可能由司馬庫斯的埋石立柱禮作為莊嚴的象征﹐由原
    住民再一次作眾人的前衛和先知﹐開始另一波台灣重要的公民和生態運動。這樣﹐
    不只能勸進所有的台灣住民作為原住民基本法的民意基礎﹐早日使這法律的精神落
    實到司法的體制和判例﹐甚至能促成最近推行的語言平等法案正式通過﹐並且進一
    步催生族群就學就業的平等法案﹐類似像美國的民權法案一樣﹐讓所有台灣住民在互
    相尊重的基礎上彼此欣賞和了解﹐形成真正多元文化的生態社會。

    台灣高山的守護者﹐Smangus lokah ! 司馬庫斯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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