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日 星期六

記「看見被害人」座談會高雄場

他進入看守所拍攝死刑犯徐自強的前一天,為徐自強的母親拍了快照,讓她在後面寫些字,隔天帶進去給他。徐拿到照片非常高興,感動得哭了,仔細看這張照片可看到淚光。

Toshi Kazama拍了死刑犯及其家屬,也拍攝身為被害人家屬卻積極幫助兇手改過向善的杜花明。

看見被害人座談會 

左至右:Renny Cushing、同步口譯、Toshi Kazama。

Renny Cushing的父親在自家門口被殺害,在處理這個殘酷事件的後續事務時,他發現暴力犯罪受害者雖受同情卻缺乏實質的關懷與幫助,因此成立社團推動這方面的工作。他也發現判兇手死刑並不能減輕受害者的痛苦,只是製造更多受害者。他說有一次遇到殺他父親兇手的兒子,對方一開口就向他道歉,他覺得很不忍,也體會到兇手的家屬比被害者的家屬更痛苦、而且更少人同情。他向對方說:「你不必為你父親的行為道歉,因為你不是加害者。我的父親在墳中,你的父親在獄中,我們都失去了父親,而你所揹的擔比我更重。」一向就反對死刑的他,把廢除死刑運動和刑案被害者家屬權益運動結合,努力告訴大眾:「反對死刑和支持被害者,是可以同時存在的。」

看見被害人座談會

杜花明、盧萍。

兩位美國人權工作者的報告相當精采,可惜花掉太多時間,以至於後來遠從屏東泰武趕來的杜花明沒有機會說她的見證(不過在場的人好像都早已知道)。另一位與談人盧萍,在短短時間內把其弟盧正受冤而死的故事講了一遍,告訴大家盧正是被整個國家的警政司法系統給謀殺的,並說明她們姊妹如何在立法院靜坐兩年推動「立法落實偵訊過程全程錄音錄影」,希望國民的基本人權受到比較好的保障,不要再有憑一份逼供出來的自白書入人於罪的情況發生。

這次活動很難得有位檢察長參加,除了一開始代表協辦單位法務部致詞(引用很多聖經,講得很有道理,讓主持人沒得發揮只得直接開始)之外,竟然還留下來參加到近結束。他聽了盧萍的話之後,站起來講了一堆回應,再度引用很多聖經節(抱歉,我不是那種很會記經節的基督徒,無法重述所引經文),重點大致如下:1.當了32年司法官的檢察長,這是頭一次聽到盧正的案子。2.檢察官和法官如果沒有證據,絕對不可能眛著良心判人死刑。3.法院判決若有疏失也僅能透過司法系統尋求救濟,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不能推翻判決(這是因為盧萍提到監院報告出爐當天其弟被執行)。4.盧小姐應該學習杜花明,放下心中仇恨,原諒,不要再陷在這樣的憤怒情緒中(聖經說blahblah....)。

盧萍的回答強調兩點:1.兩個案子的性質差很多。殺害杜花明女士之弟的兇手很明確,動機和情節都很清楚,有個具體人物可以去原諒、去愛;盧正的冤死是國家的法律體系出了問題,家屬只是想要一個真相,並非想報復。2.她們想要的是防止類似事情再發生,想要幫助更多人,讓台灣社會變得更好、人權更有保障。

 看見被害人座談會

鏡中看見面色凝重的主持人。大幅照片為Toshi Kazama拍的杜花明。

比預定時間遲了一個多小時之後,活動非結束不可了。結論的幾句話很棒:

Cushing說:廢除死刑這個議題,經常引起相當多不同的看法,反映出社會種種價值觀和問題。可說這個議題事實上是觸到了社會病癥,讓我們一起找出病源,尋求治療的方式。

Kazama說:沒有療效迅速的萬應藥可治社會之病,但是只要保持不斷省思、討論、對話、學習,就有可能走向改善之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碎手記:

Lulu說,停好車進來找場地時,飯店員工說:「請向主辦單位反映,在華人社會裡,沒有死刑是不行的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進一步了解相關議題,請參考: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美國「犯罪被害者家屬人權協會」(MVFHR, Murder Victims' Families for Human Rights

 

------------------------------------------------------------------------------------------------------------

 

盧正案:

 

記錄片:島國殺人記事 2

 

監察院盧正案調察報告摘要

 

巫昌聰:刑事程序法案例簡析

 

2004歲末「殺人影展」報導 (可以讀到盧正案及杜花明的故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陳文珊:死刑議題研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Toshi Kazama的作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Spinule's BLOG:台北場的記錄與感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補寫心得:

心得是有點雜亂的。

首先是有關活動本身: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是個資源不多、無固定工作者的志工團體,辦這類活動用心可佳。可惜未能更有效地利用在地資源。選在大飯店辦這種活動,很怪,也有點浪費。很多教會可以免費提供場地、代為宣傳的。若不想和宗教團體扯上關係,也還有一些公共空間可利用。

要展示的東西太多,演講者時間太短,十分可惜。很多資料當然可以上網看或是找書來看,這次活動貴在人與人的互動、面對面的感動。這類議題,單是說理是沒有用的,感動了人,力量就出來了。怎樣讓更多人有機會接觸到、感動到,得再多花點心思。

 

其次是會場討論所引發的一些感想:

檢察長使用了公義、愛、寬恕等名詞,說司法人員不會故意害人,讓我感到不寒而慄。盧正案或許不是有人故意陷他入罪,但是從偵訊到審判過程中,就是有很多的因循、疏忽、不想多事。沒有人願意轉個方向來辦案,只想把已經寫好的故事演下去。這樣的辦案手法,難道不比惡意陷人入罪更恐怖?就是因為司法人員不願承認瑕疵,不願意思考其他的可能性,才造成遺憾。

他向一位滿腹冤情、追求真相的人一再強調:「你要放下仇恨、要寬恕」,很令人驚訝。我想他可能是出自真誠的關懷,但是這種不能設身處地、缺乏同理心的勸告,幾乎就是指責了。我馬上想起二二八平反運動初期政府代表者的聲音:「要忘記背後努力向前」,實在是在傷口上灑鹽的作為。那時候也有很多人不相信政府竟會屠殺人民,把和政府不同調者皆視為暴民。

陷於苦難的記憶中是非常痛苦、有礙身心健康的事,受苦者何嘗不想放下?真要幫助他們,得幫他們先挪開心裡的大石頭,讓他們體會自由的滋味。

盧萍說她們在立法院靜坐那段日子,每天都有好心的宗教人來勸他們「別再擾亂社會了」、「好好修行」、「要有愛心」等等,她們已經很習慣了。可是我聽到這類說詞還是很不習慣,很難不生氣。

盧家姊妹持續不斷為其弟喊冤,而且還將行動轉化為爭取犯罪嫌疑人的人權,其愛心是多麼令人感動!

不過,也幸好有這次機會,稍微可以窺探到司法體系保守、不容批判的文化。馬上開始擔心起6月12日司馬庫斯櫸木事件的二審。

 

2007年5月29日 星期二

白雲動物園

山坡上的小羊

幾秒鐘後變得比較像小豬。 

雲羊

小羊在右下角。其它的雲看起來也像羊。

 臥著的綿羊

臥著的綿羊。

 獨角獸出現

一小片雲慢慢散開,中間跑出一隻獨角獸。

 兩隻梗犬

兩隻梗犬對吠。 

 

以下的就比較不像動物了。

甜甜圈

餓的時候會看到甜甜圈。

 

大頭小精靈

朝下飛的大頭精靈。

天使的翅牓

隱身的天使只讓人看見一對翅膀。

 

 IMG_5576-1

 

IMG_5581-1

528那天早上,有一點空檔,忍著大太陽,記錄精采的雲。

 

2007年5月28日 星期一

為司馬庫斯禱告

【台灣立報】2007.5.29

原民會成立司馬庫斯專案小組
【記者舞賽台北報導】針對新竹縣司馬庫斯部落3位青年「櫸木」訴訟案,行政院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表示,原民會已成立專案小組,協助族人進行法律訴訟。

原民會已於本月21日成立司馬庫斯櫸木訴訟案專案小組,由副主委鄭天財擔任召集人。主要提供被告法律訴訟費用補助、邀請律師或學者專家召開法律意見徵詢會議,主動提供被告委任律師及法院參考。

此外,專案小組將加速配合行政院農委會,研擬森林法第15條第4項「森林位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者,原住民族得依其生活慣俗需要,採取森林產物,其採取之區域、種類、時期、無償、有償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的相關辦法,以保障原住民族之權利。

專案小組亦將協調林務單位及警政相關單位,對原住民涉及或特殊事件,應事前徵詢原民會意見,以避免類似案件發生。

司馬庫斯櫸木案將在今日下午3時30分於台北高等法院二審第一次開庭,3位被控竊盜的族人,將穿著傳統服飾盛裝出庭,並以泰雅語應訊。司馬庫斯族人與其他泰雅族部落耆老與頭目也將出庭作證,證明風倒櫸木事件發生地點確為司馬庫斯傳統領域。

部落族人拉互依說,他們已準備了部落傳統領域地圖與相關文獻,要跟國家法律作抗衡。

 

【530行動新聞稿】

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讓我們看見台灣原住民族在自己的土地上是毫無尊嚴的。1999年陳水扁總統以候選人身分,在蘭嶼與原住民族簽署了新夥伴關係協定,2002年陳總統代表政府與原住民族再次肯認新夥伴關係。2005年算是原住民族的大豐收,「原住民族基本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但是原住民的權益並未在這些簽署的文件和法律上有所進展。在我們的土地上拿取風倒木,卻依舊被當作小偷看待。諸如此類的事件並非特例,而是天天在各地原住民部落發生。狩獵的被判為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法、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採集石頭、風倒木的被判為竊取國有林木及其副產物。為什麼在我們的土地上拿取維生的自然資源,還要說我們是小偷?然而財團卻可以肆無忌憚的濫砍濫伐森林資源,國家機器可以發展觀光經濟之名,不斷地將海岸、山林出賣給財團?甚至侵犯在地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產、官、商、學勾結,各懷鬼胎,中飽私囊?導致大自然反撲,山崩、土石流年年奪走多少人命、流失多少財產,枉顧人命,卻又花更多的社會資源亡羊補牢卻無動於衷?更糟糕的是還有官員讓原住民族背上破壞生態污名黑鍋,豈不是作賊的喊抓賊,部落冤案天天發生,人人都被當作小偷!時候到了,現在就是!5月30日星期四不管你是不是原住民族,是也好,不是也好,讓我們一起走到行政院,我們不是要抗議、也不是要示威,這都不是台灣主人應有的格調,我們只是去要政府正視屬於原住民族的權利,要回我們應該有的尊嚴!


就司馬庫斯部落撿拾風倒櫸木被污名化為竊盜一案,不僅僅是讓司馬庫斯部落族人與全台原住民族人羞辱與不平,連非原住民族的朋友們都感到莫名其妙,為何在自己的土地上撿拾風倒木,還要被當作竊盜;為此捍衛司馬庫斯行動聯盟就原住民族基本法、森林法以及泰雅族傳統Gaga規範,向國家最高行政主管機關提出以下訴求:一、要求林務局立即公開道歉,將被盜之櫸木歸還給司馬庫斯。二、要求行政院強力督導各級單位執行原住民相關業務時應遵照原住民族基本法,不得任意侵犯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與權益。三、要求行政院與立法院儘速通過原住民族基本法各項子法,並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保障原住民族自治權益。四、 要求行政院長以「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委員會召集人」身份,組成跨部會協商小組,針對司馬庫斯部落的傳統領域與生活慣俗,限期於一個月內與司馬庫斯部落議會開啟對等協商準備程序。

 

 

Smagus櫸木事件網站:當上帝的部落遇到國家

請繼續連署聲援無罪抗告。

基督徒一起來關心Smagus,請加入「櫸木事件長青四神行動聯盟」。

2007年5月27日 星期日

2007年5月25日 星期五

【通知】Pinhaban530 捍衛司馬庫斯大行動!

注意事項】
  1. 參與此次請願行動者,請尊重部落主體訴求,以和平理性的態度,與司馬庫斯部落共同爭取原住民族應有的權益。
  2. 可到場聲援此次請願行動的團體,歡迎先與捍衛司馬庫斯行動聯盟聯絡,以壯大我們的陣容。
  3. 請努力幫我們把這份動員文宣傳遞出去,展現原住民族「攻守同盟」的最大力量。
 

召集人:法杜.倚岕0911-257093

執行長:歐蜜.偉浪0910-024675  

新聞聯絡人:拉互依.倚岕 0912-238070

主辦單位:司馬庫斯部落、捍衛司馬庫斯行動聯盟

部落格文宣:『當上帝的部落遇到國家』http://blog.yam.com/smangus 

『風倒櫸木』事件記錄簿:

    • 2005/10月
    泰利颱風導致司馬庫斯唯一聯外道路崩塌,司馬庫斯人自行清理,並將風倒櫸木置於路邊,一個月後林務人員偷偷地將櫸木砍成數段運走,司馬庫斯三位青年經部落議會集體議決委託運走剩下的樹頭,是要為了部落美化藝術之用,卻被林務局檢舉為「竊盜」國有林,作賊的喊抓賊。
    • 2006/8月
    簡易庭:「只要你們認罪並繳罰金一萬元,整個事件就可以結束。」想以金錢打發我們,但司馬庫斯人一點都不妥協。
    • 2007/02/14
    一審法官漠視保障原住民族權益的森林法第15條以及原住民族基本法,遂以森林法第52條加重處刑「每人處以有期徒刑六個月,倂科罰金十六萬,緩刑兩年」定罪;司馬庫斯人吶喊:「要關,就把部落大大小小全部關了吧!」於是,全部落走上無罪抗告之路。
    • 2007/04/24
    無法接受竊盜污名的司馬庫斯族人至台北林務總局表達不滿與憤怒,並要求林務局公開道歉,但沒有得到任何善意的回應;此後,林務局因感受到各方壓力,多方想與司馬庫斯人取得聯繫、協商,但司馬庫斯人已不再歡迎林務局。
    • 2007/05/07
    司馬庫斯族人依循古禮舉行P’surux Btunux埋石立柱儀式,宣示傳統領域自治主權,設下出入口柵欄,即日起拒絶不守規矩的警務、林務人員入山,展現自主管理決心。
    • 2007/05/20~21
    由司馬庫斯主辦召開【台灣原住民族部落Pinhaban攻守同盟會議】,跨部落、跨族群以傳統Pinhaban精神互相立約、攻守同盟,匯聚更大的力量;泰雅爾族馬里光群各部落領袖以Lmuhu吟唱傳統領域,一致認為依照現有法律(原住民族基本法)與泰雅傳統Gaga規範,林務局就是竊盜櫸木者,不僅應接受現有法律制裁,也要依照泰雅傳統Gaga規範處理。
    • 2007/05/30
    行政院院長為推動原住民族基本法當然召集人,法定落實子法的三年時間已屆,卻未見任何進展,且縱容下屬機關:如林務局等載各項施政上刻意漠視原基法的實質意義與精神;此外原民會主委作為推動小組當然執行秘書則更是輕忽怠惰,徒讓基本法絡實之行正效率嚴重低落,基本法形同虛設,甚至造成檢調系統與司法體系的檢調人員與法官都不清楚原基法的運作,原住民族權益未受實質保障,部落冤案天天發生,誠實的族人都被當作小偷看待;530是個神聖、光榮的日子,我們要一起走到行政院,再次以Pinhaban攻守同盟傳統精神,宣示傳統領域的神聖存在與自治管理主權,展現台灣原住民族自治的決心!

2007年5月24日 星期四

黃昏散步─廢屋、菜園、天空

 

天氣熱得可怕。但是天空很美。 

隨手拍了時常經過的一處廢屋,以誌心情。

黃昏廢屋‧構樹

廢屋之窗

廢屋旁的社區公園兼菜園,換了里長後顯得荒蕪了些。但還有一些很可愛的蔬果。

像珍珠般的玉米。

玉米穗

晶瑩惕透小番茄。

小蕃茄

一大片葉子太過茂盛的草莓,花開得很美,果實碩大。

草莓花

紫蘇。

紫蘇

菜園旁的台灣連翹(金露華)結了許多金色果實,好美!

金露花

這樣散一下步,感覺頗舒服。 

 

昨天有雨。雨後的黃昏天空甚美,但找不到漂亮的天空線。

成大

 

2007年5月20日 星期日

銅像倒下的方式

曾經夢想銅像倒下的方式是第一種,看到別的國家出現此場景時,不由得感動落淚。人民的勝利以如此戲劇化的方式表現,真是大快人心!曾經夢想銅像倒下時一定要在現場,甚至成為推倒銅像的人。銅像倒下時,我深信長期受到威權桎梏的人心,枷鎖同時碎裂。

然而,繼續看下去,發現銅像倒下後,人民的苦痛並未隨之而去。繼之而來的並非都是向上提升的進步改革,反而可能是新的獨裁政權、國家暴力有增無減、失序的社會、貪腐的官僚、更難生存的環境......

改變這些,比推倒銅像的難度要高很多。不再是黑白分明的戰爭,而是在各種層次的灰色中掙扎著,試圖看清應走的路。

不希望方式二的戰爭、方式三的獨裁再起,對方式四則感到無奈與不滿。提出方式五,或許在當前環境中只是癡人說夢,但原本以為台灣民主化的路是可以這樣走的。


 

動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