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和案令人意外地重判死刑,第一個反應是驚訝,馬上轉為難過與憤怒,實在無法接受。
這兩三天忙著自己的功課,仍然偷偷看一些關於蘇案這次判決的文章和討論。越看,越覺得好像站在一個越裂越闊越深的山溝上,想要同時搭在兩邊好困難,快要掉下去了。山溝的兩邊,一邊叫司法,一邊叫人權。
努力想了解法官的立場和想法,讀了黑米上雷希特的發言,又讀了這篇蘇建和案的八卦(感謝豬小草的收集),因法學素養不足,仍是一頭霧水。對案情實在沒有深入了解,無能力加入全民大審,但覺得雷希特所提供的觀點值得好好思考。
我想得好好思考,人權團體和辯護律師努力尋找的證據,是不是真的如雷希特所說的:
若被告、辯護人只是用臆測、想像的方式
漫天提出在經驗上發生可能性很低的版本
事實上檢察官或法院也無從證明那些版本沒有存在的可能性
這時候會變成被告、辯護人必須初步釋明那些版本具有一定
存在可能性,而不是在這裡濫用「被告無自證己罪」的原則
再搭配「無罪推定」的原則,要求檢察官、法院必須上窮
碧落下黃泉地去證明火星人不存在
雷希特一直在強調王文孝最後證詞的證據力,OJ倒是提出了另一種觀察王文孝的角度。
看到高等法院的新聞稿時,心裡湧現類似OJ的疑惑。後來看到penof也把這些疑惑整理了一番。
其他一些亂亂想:
台灣目前政治界雖然亂,但至少行政權和立法權有互相制衡。反倒是司法成了最頑強、不可侵犯、無人可擋的力量。外界的壓力越大,可能促成司法人員越要表現出司法的「獨立」與「尊嚴」。司法獨立是件好事,法治更是民主社會的基礎。然而忽視人權的司法,會使獨立變成獨霸,尊嚴變成傲慢,正義變成殘忍。
以為在後威權時代,人權與司法間的鴻溝會漸漸消失,但目前看法院處理蘇案的方式,新的斷層帶撕扯運動又來,這條溝,恐怕短期內是合不起來了。
邊聽timo提供的Invincible邊飆淚,可是心裡又想著,這類互相取暖的激勵還是適可而止吧,因為於事無補。人家不鳥你找出的真相,狠狠嗤之以鼻,你還是得回去再編一個故事,想辦法說服......說服誰?感覺好卡夫卡,正站在一個強大無理的城堡前,然後他們還要告訴你他才是理。
然後看到一則新聞:蘇案判決後未收押,檢方已聲請羈押。心裡一沉。不敢想像16年黑牢之後還得再進黑牢的日子。
跟很多人一樣,這幾天心裡迴旋著那首〈發光的靈魂〉。很多人伸手相牽,為何仍無法撼動鐵柵?我們根本不是無敵,而是牽手一起撞上一堵頑牆。
還可以怎麼做?應該做什麼?
想到那「當頭對面」的應許。隔著鏡面、隔著水霧,人權運動者和警檢法各說各的故事,各自站在自己所相信的價值上,向對方揮舞手中的旗幟。但是畢竟真相只有一個,即使在人世間各說各話,到上帝面前一切真相都將揭露。
有沒有可能,在重建事實的工作上做得更多?
公視今晚〈獨立特派員〉裡提到,王文孝最後證詞裡也有提到該案是他一人所為。為何這部分就不算是「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呢?
回覆刪除不然來看他弟弟王文忠在1995年是怎樣說的(引自蘇案大事記):
4.14 王文忠出面為蘇建和等人作證,向監委張德銘說明當初汐止警方是如 何刑求他們,將三人硬指為命案正犯的過程。
6.5 蘇建和等控告汐止分局刑警案,在士林分檢開偵查庭,莊國勳出面以 證人身份說明警察到其家中非法搜索,拿走24元的經過。王文忠則 出面作證目睹蘇建和、 莊林勳遭刑求的情形。承辦檢察官也會同辯 護律師前往莊林勳家中了解24元硬幣取得過程,發現床版下仍有殘 餘硬幣,證明莊氏兄弟的確有將零錢投至床縫之習慣,士林分檢署拍照存證後表示將再深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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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擔心,司法部門在司法改革與司法獨立的大旗掩護下,逐漸成為社會亂源之一。
認識許多好法官與檢察官,但是司改運動與其他社會運動一樣,都會遇到反挫的可能。環保運動可能會有地方政客藉機耍權索錢,工會運動造就出賣群眾的工人政客,司法會怎樣?法院與檢調對內官官相護,對外與政商勢力勾結,結果社會卻是無法可治?
希望不會演變成這麼糟的狀況....
今天看到關於蘇建和案的新聞,重點有二:
回覆刪除1.高院駁回羈押聲請。
2.上訴狀中要求公開言詞辯論,並請曾經參與過審判的40位法官迴避。
讓所有訴訟資料攤開來接受檢驗,是重建事實的重要步驟。希望此項訴求被接納。
昨天又逛了幾個談論蘇案的部落格。有人發起總統特赦,相關討論串值得一讀。
總統特赦誠然為拯救生命、中止折磨的救濟手段,站在維護人權的立場是值得推,但是以統政權凌駕司法之上,對台灣的民主進程及司法改革而言,反而有開倒車之感。
蘇案這次宣判,隔天報紙就有分析說可能只有總統大赦才能解決此案。當時心裡出現許多彼此矛盾的想法,一方面覺得好像也只有如此才行,另一方面又想說:司法體系內部改革與反改革力量正拉鋸著,若此時統治權介入,是單純保障人權,還是會傷了司法獨立,真相也可能會更模糊。
覺得憂心的仍是社會普遍對司法體系與執法過程的不信任,甚至是恐懼。「你永遠不知道你會不會是下一個人權受到司法侵害的人」,這是小老百姓的真實夢魘。
然而,這種夢魘的消除,實在無法寄望每一次都有總統特赦。民主國家的個人人權保障,基本上還是得依賴公平、公正、有人權意識的司法系統啊。人們之所以感到恐懼,通常是因為看不見這個系統在保障人權上有何作為,又不了解整個體系運作的方式,只能透過一些新聞事件來了解,但新聞事件又常是特例。
台灣的司法體系和政治體系一樣,都在改革中,當然有不少問題,但也不能只看到有問題的地方就認為爛到無法救。欽佩蘇案的律師在質疑檢警法在本案中出現取證不當、官官相護現象的同時,還是認為司法體系尚未完全失靈,仍然繼續努力上訴。雙方把所有的證據和推論都攤開來,公平公開地辯論吧!讓電視直接轉播,真的進行某種程度的全民公審。若真的可以有這樣的審判場面,相信那些為法官喊冤的人士也會大力贊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