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代的台灣民主運動(黨外運動),由書生論政與地方選舉結合,在對抗國民黨政權時,「民主化」與「本土化」成為相輔相成的目標,因為國民黨政權在台灣不僅是壓抑民主化的威權政體,也帶有外來殖民統治的色彩。身為外來政權的國民黨,最怕的就是不能控制本地社會,因此在教育中灌輸大中國意識,打壓台灣認同。在當時的統治集團眼中,「台灣」比「民主」更為禁忌,因為「民主」至少還是這個「反共政權」對外宣稱的價值,台灣認同卻可能引發排斥外來政權的效應。在政府強力教育下,有些人連提到「台灣」兩字都覺得不安!當時部份長老教會人士在政治意識上與推動民主運動的黨外人士有相當類似之處,但在黨外運動仍迴避台灣認同議題時,長老教會勇敢踏出了第一步,將民主改革與台灣前途結合在一起,可說是充滿「先知性」的作為。
根據1978年4月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對〈人權宣言〉的進一步澄清解釋,長老教會當時所主張的並非推翻中華民國體制的台灣獨立,而是溫和地促請政府實踐民主自由與法治的理想、時時革新改造社會,並爭取國際地位。也就是說,〈人權宣言〉並不等於台灣獨立宣言,而是主張透過民主政治確保台灣公民基本權益。
其實,1977年在台美斷交危機中率先表態的並不是長老教會總會。當時政府呼籲人民「一人一信」寫信給卡特總統,7月中旬「中華民國基督教協會」理事長陳溪圳(也是長老教會的牧師)致函卡特總統,又以協會名義發信,內容主要是勸卡特勿與「共匪」建交,指責中國迫害基督教、沒有人權、殘暴、威脅世界和平,提到台灣的部分則強調基督教在台灣享有空前未有的自由和大發展,以及「我們親愛的蔣總統,是一位忠實虔誠的基督徒」。針對國家危機表達立場,其實也可選擇順應政府習慣的論調,但是長老教會勇敢衝破政治禁忌,向政府提出諍言,和其他宗教團體的表現不一樣。
〈人權宣言〉發表之後,長老教會受到不少干擾與壓力。《台灣教會公報》經常寄不到訂戶手中,刊載〈人權宣言〉那期幾乎都在郵寄途中失蹤。國民黨社工會找教會領袖溝通,希望在宣言中寫明反對美國與中共建交、表達將協助政府維持現狀、不要提「新而獨立」,但是教會領袖不讓步。
依照長老教會的制度,這項聲明須在1978年3月的總會年會上追認,才能算正式代表整個教會。總會乃是由各教會代表組成,開會時就像典型的民主議會。國民黨於是大力介入,首先在北部大會策動提案反對人權宣言,並未成功。總會開議之前,一些報章雜誌開始批評長老教會,警察到教會監視牧師舉動、教官約談團契學生、情治人員也時時找牧師、長老談話,並策動部分牧長在總會中反對人權宣言。總會開議前五天,內政部還發函給長老教會:「貴會少數人士,歷次冒用總會名義,發表聲明、呼籲、宣言等政治主張,危害教會和國家利益,顯已超越貴會傳播教義之目的與純正活動之範圍,應予以告誡糾正。」然而總會開議後,順利通過接納〈人權宣言〉,顯示〈人權宣言〉已成為長老教會主流意見,成為長老教會自我認同的指標。
除了政府的打壓,因為主張台灣前途由台灣人民共同決定,左派團體也發動對長老教會的鬥爭,在《夏潮》雜誌上大談基督教在台灣的禍害,詆譭長老教會。《台灣教會公報》舉出事實一一批駁。
另外,其他基督教派別也展開對長老教會的批判。同屬長老宗的中華基督教長老會信友堂發表公開信,指〈人權宣言〉是「故意挑撥人民與政府的情感,製造叛亂,甘受共匪利用......為魔鬼留地步,置大陸八億受苦難同胞於不顧,而且使得一向分別為聖的教會,竟成為魔鬼活動場」,要求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撤回該宣言。長老教會總會做了誠懇的回應說明,強調:「中共企圖利用各種手段來併吞台灣,使台灣一千七百萬人民的人權受害時,我們有良知愛同胞的基督徒應起而為人權奮戰,不願屈服於中共的威脅......萬一中共真正要侵佔台灣,使我們受到壓迫,你們願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及其餘一千七百萬人民共同死守這塊土地、同受痛苦嗎?......教會在任何時代應該扮演先知的角色,不應學習假先知的口氣在危急的時候還說『平安』、『平安』。」長老教會和其他基督教派別的神學路線和政治關懷的立場差異,在此表露無遺。
長老教會在重重壓力下,越發堅定主張〈人權宣言〉的核心價值,教會人士對民主運動的認同與投入也越來越增強。從1970年代至今,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默默為民主改革、社會公義付出,參與許許多多的和平抗爭與街頭遊行,不爭領導權、不求自己的利益,為的只是實踐「建立新而獨立國家」的理想。今天,民主化進程已有一定成就,台獨不再是禁忌話題,台灣主權獨立已成大多數台灣人的共識,這一切成就,〈人權宣言〉的出現與長老教會的堅持該有一分功勞。
在台灣政治民主化與本土化已大有成就的今天,並不意謂台灣已實現「新而獨立」。對外,國家的安全與前途仍受中國的威脅,台灣的國際地位比前更加困窘;對內,惡質的政治文化沉痾難治、貧富差距不斷擴大、生態環境破壞殆盡、社會對立嚴重。這些問題都是長老教會所關心的,也是自〈人權宣言〉發表後漸漸形成的「新而獨立運動」的一環。也就是說,政治改革不過是「新而獨立」理想的最外層,塑造新台灣文化、重建台灣人心靈,才是深層核心。
長老教會的社會關懷行動並不侷限於政治面,在關懷弱勢的社會運動上也是先驅者。作為信仰團體,雖然積極參與在政治運動中,仍然和政治團體有很大的不同。10年前紀念〈人權宣言〉20週年時,長老教會一方面推動「台灣共和國運動」、積極投入「Say No to China」行動,一方面也出現重新反省檢討之聲。當時的總會總幹事楊啟壽牧師強調,教會應該堅持三原則:1.維護人民自決的權利;2.教會要成為無聲者的聲音、受壓迫弱勢者的朋友;3.時時反省教會的角色。他也強調:〈人權宣言〉是信仰告白,不是政治主張。
的確,〈人權宣言〉的先知性,不只在台灣的政治社會發展上有啟蒙作用,更畫出極有深度的信仰藍圖。「新而獨立」不是政治主張,而是歷久彌新的信仰主張。自從〈人權宣言〉發表之後,外界給長老教會貼上獨派印記,事實上「新而獨立」至今仍是長老教會最值得自豪的招牌、一再更新卻仍把握的目標。
〈人權宣言〉發表時,引用了下面這段經文做結:
「慈愛和誠實彼此相遇,公義和平安彼此相親,誠實從地而生,公義從天而現。」(詩篇85篇10-11)
愛與公義,始終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也是基督教帶給台灣的美好禮物。
(本文發表於《當代》,2007年7月)
我利用青少年團契聚會的時間介紹人權宣言,對九成九的人是完全沒聽過內容跟發表的前因後果.最近南部的教會週報上都會刊登8/12在高雄紀念人權宣言三十週年的遊行,但是讓新生代對人權宣言有適當理解的歷史教育活動卻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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