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8日 星期六

斷臂上的自由花

薩克思大法官的法務經驗自傳中譯本,書名就取為《斷臂上的花朵》。他親身展示了「不以牙還牙」、「不要像敵人一樣重蹈覆轍」的可能性,制定出全世界公認最好、最進步的憲法,跨越種族偏見,同時注意到環境、經濟、性別的公義,用這部憲法來凝聚本來可能四分五裂的國家,指出南非的出路。

「人權不是某個國家輸出到全世界的舶來品,相反的,它來自於不屈不撓的奮鬥,以及世人所共同信仰的理想主義。國際社會一致遵守的信念原則,乃是全球各角落的人們為了人性尊嚴而付出的成果。」 薩克思大法官寫道: 「這樣的精神激勵著世世代代的人權鬥士,不分國界,不分年齡,並體現在我國的憲法條文中。」南非結束種族隔離之後,透過特殊的「真相與和解」機制,防杜內戰,儘可能修復這個長期被撕裂的社會,還有這保障基本人權的進步憲法,在普世的人權資產上,又添了厚實的一筆財富。

看看南非,想想台灣。1980年代末期到1990年代,南非和台灣都經歷了劇烈的政治轉型,各自有不同的民主化經驗,而民主之路並非平坦大道,人民並沒有「從此過著快樂的日子」。如何在掙脫枷鎖之後堅決不回去威權文化,需要更多人溫柔堅定地挖掘並建造屬於我們社會的人權資產,讓自由之花繼續綻放。


(初發表於《台灣教會公報》窗口無遮欄)

【延伸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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