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邀我和盧啟明牧師在舊曆過年前討論此事,王銘澤牧師也在場。他表示已有向台北市文化局提出申請但未獲同意。
我認為義光並不需要由政府來認定其意義。立牌更是沒有必要。因為現在教會牆上已經有一塊說明教會由來的牌子。
我認為義光並不需要由政府來認定其意義。立牌更是沒有必要。因為現在教會牆上已經有一塊說明教會由來的牌子。
今天盧啟明牧師寫了意見給牧師和朱長老,我也得到一份副本。於是我也寫了回信:
1. 我之前沒有收到義光向台北市文化局申請文資審議的資料。這次看了之後,發現台北市政府的答覆算是符合專業,因為本建物並非處於危急狀態,不需要列冊;
不義遺址保存條例尚未通過,也不確定主管單位是否是市府;市政府也肯認此處作為人權歷史教育一環有其重要性。
2. 感謝啟明牧師給的意見。
3. 促轉會還在的時候,我有去審查不義遺址,當時促轉會主要只能就國有土地和已經是文化資產的部分指定不義遺址。
不過,一直都沒有在不義遺址掛牌或設解說牌的計畫。
目前的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將主管機構主要訂為文化部,也擴大到私人財產的部分。
主管單位主要是可以在不義遺址所有人提出保存活化計畫時給予適當的協助。
所以若此條例通過,私人所有的不義遺址若有適當的計畫,可能可以得到某種協助。
但和其他有文資身分的場址一樣,修建、移轉所有權等,主管單位也會關心介入。修建必須符合條例規定。
總之,主管單位不會替你詮釋重要性,主要是管場址、建物的維護保存。
4. 台南的「民主人權場址」、「自由人權場址」、「人權歷史場址」,是台南自己訂定的。
2014年是我做第一個「民主人權場址」調查計畫(台南市研考會),教會公報社、臺南神學院、成大格致堂等等,都是我找出來列進去的。
之後鄭麗榕做「人權歷史場址」第一期、戴文鋒做「人權歷史場址」第二、三、四期,都是以出版書籍、紀錄片等等為成果。
這些場址需要故事,需要說明,台南市文化局就委託學者做。
「自由人權場址」掛牌是黃偉哲市長剛上任時的做法,不過好像也沒有持續做,只有做了一次。
即使是民進黨長久執政的地方政府,對轉型正義的工作看似比較用心,但仍缺乏整體且持續性的政策。
5. 啟明牧師提供的《臺灣人權之旅學習手冊》,是人權館尚在籌備階段做的。人權館在馬英九任內屢被阻擋,籌備非常久,還曾經中斷。
轉型正義並不是從促轉會開始,也不會隨促轉會結束就結束。民間的努力一直都在,也會持續做下去。
長老教會在台灣民主化過程中的角色,不容忽視。這部分的確需要建立堅實的論述。其中義光教會的故事絕對是重要的一個環節。
國家人權博物館在人權教育上有資源也有任務,這部分或許可以想想怎麼合作。
6. 義光教會在台灣歷史上的重要意義,是無法被忽略的。非常多人看重珍惜。義光會友來不及自己寫歷史,別人就都寫了。
國史館的口述歷史就是一例。這也沒甚麼不好。但是義光還是要有自己的聲音,自己觀點的歷史。這需要全教會討論、做計劃並認真執行。
在義光做禮拜也幾年了,知道目前教會仍處在一種比較虛弱的狀態,傷痕累累,無法強求,但總希望能有一點點開始。
覺得義光不急著對外展現甚麼,而是需要更努力讓人走進來、留下來,有健康成熟的靈命,能繼續傳承關注人權議題、服務社區的行動。
重新認識義光存在的意義,不只是小會的事。現在留下來的會友,到底對教會有何認識?有何想像?建議應該設計多場座談會,深入探討。
或許可以藉此找回曾在此出入的許多人。
-----------------
和中芷討論後的想法:
1. 國家認定為不義遺址,對日後的歷史定位是有意義的。這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若沒有國家認定,我們所認同的歷史解釋可能過三代就不存在。有國家認定會有比較結實的基礎。
2.如果要用民間的力量做,必須像鄭南榕基金會,長年累月目標清楚不斷做,用各種方式和社會對話,才能跨出小圈圈,成為社會主流聲音。
1. 我之前沒有收到義光向台北市文化局申請文資審議的資料。這次看了之後,發現台北市政府的答覆算是符合專業,因為本建物並非處於危急狀態,不需要列冊;
不義遺址保存條例尚未通過,也不確定主管單位是否是市府;市政府也肯認此處作為人權歷史教育一環有其重要性。
2. 感謝啟明牧師給的意見。
3. 促轉會還在的時候,我有去審查不義遺址,當時促轉會主要只能就國有土地和已經是文化資產的部分指定不義遺址。
不過,一直都沒有在不義遺址掛牌或設解說牌的計畫。
目前的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將主管機構主要訂為文化部,也擴大到私人財產的部分。
主管單位主要是可以在不義遺址所有人提出保存活化計畫時給予適當的協助。
所以若此條例通過,私人所有的不義遺址若有適當的計畫,可能可以得到某種協助。
但和其他有文資身分的場址一樣,修建、移轉所有權等,主管單位也會關心介入。修建必須符合條例規定。
總之,主管單位不會替你詮釋重要性,主要是管場址、建物的維護保存。
4. 台南的「民主人權場址」、「自由人權場址」、「人權歷史場址」,是台南自己訂定的。
2014年是我做第一個「民主人權場址」調查計畫(台南市研考會),教會公報社、臺南神學院、成大格致堂等等,都是我找出來列進去的。
之後鄭麗榕做「人權歷史場址」第一期、戴文鋒做「人權歷史場址」第二、三、四期,都是以出版書籍、紀錄片等等為成果。
這些場址需要故事,需要說明,台南市文化局就委託學者做。
「自由人權場址」掛牌是黃偉哲市長剛上任時的做法,不過好像也沒有持續做,只有做了一次。
即使是民進黨長久執政的地方政府,對轉型正義的工作看似比較用心,但仍缺乏整體且持續性的政策。
5. 啟明牧師提供的《臺灣人權之旅學習手冊》,是人權館尚在籌備階段做的。人權館在馬英九任內屢被阻擋,籌備非常久,還曾經中斷。
轉型正義並不是從促轉會開始,也不會隨促轉會結束就結束。民間的努力一直都在,也會持續做下去。
長老教會在台灣民主化過程中的角色,不容忽視。這部分的確需要建立堅實的論述。其中義光教會的故事絕對是重要的一個環節。
國家人權博物館在人權教育上有資源也有任務,這部分或許可以想想怎麼合作。
6. 義光教會在台灣歷史上的重要意義,是無法被忽略的。非常多人看重珍惜。義光會友來不及自己寫歷史,別人就都寫了。
國史館的口述歷史就是一例。這也沒甚麼不好。但是義光還是要有自己的聲音,自己觀點的歷史。這需要全教會討論、做計劃並認真執行。
在義光做禮拜也幾年了,知道目前教會仍處在一種比較虛弱的狀態,傷痕累累,無法強求,但總希望能有一點點開始。
覺得義光不急著對外展現甚麼,而是需要更努力讓人走進來、留下來,有健康成熟的靈命,能繼續傳承關注人權議題、服務社區的行動。
重新認識義光存在的意義,不只是小會的事。現在留下來的會友,到底對教會有何認識?有何想像?建議應該設計多場座談會,深入探討。
或許可以藉此找回曾在此出入的許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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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中芷討論後的想法:
1. 國家認定為不義遺址,對日後的歷史定位是有意義的。這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若沒有國家認定,我們所認同的歷史解釋可能過三代就不存在。有國家認定會有比較結實的基礎。
2.如果要用民間的力量做,必須像鄭南榕基金會,長年累月目標清楚不斷做,用各種方式和社會對話,才能跨出小圈圈,成為社會主流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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