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0260920)參加南海路學術會議,與教女聯名發表〈轉型正義的檔案文獻方法論— 一個涉案者的發言〉,我列第二作者,是論文提供資料的報導人(informant)。有趣的是,Informant,字典通常翻譯為「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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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老番也被促轉會在2021年指控是1980年代充當監視出獄政治犯、且領取五次報酬的第一名「線民」,就在退休前夕,一直到今天。控訴資料仍懸掛於網路上,雖未直接用真名,但透過「肉搜」即可知道是老番。好友說據他瞭解,促轉會的年輕成員認為「線民」是中性語詞,而且資料也沒直接寫線民實名,不算構成毀謗,所以不認為他們的「研究」有錯誤。
涉案真假,以及「線民」從臺灣人身心感覺是為否奇恥大辱,有機會再說。論文主旨在利用此案,提出調查局檔案的閱讀與考證,以及研究者光靠調查局單方面「白紙黑字」資料,走捷徑避開再傳喚尚活著的調局查局相關人員進行交叉詢問(現行法律沒強制他們得接受質詢),便相信檔案文字是官方權威事實。這是犯了初級考證方法的錯誤。
更糟糕的是,本案「線民」被詢問時,出現嚴重的資訊不對等。促轉會雖讓老番到該臨時機關看自己涉案的部分文件(卻無領錢記載),但年輕研究員在「訪問(或質詢)」,並未提及或提交「五次領錢」的證據資料,竟在老番不知情的狀況下利用雞同鴨講的「口供」對外宣稱老番領取部分金錢。兩年(2023)後,老番於某研討會上又聽他們說我領錢證據確鑿,並言其他沒看過檔案的人無資格評論。老番也在此時才知道促轉會於兩年前已在媒體公布此案訊息,也才知為何「經濟學人」會直接找上老番來訪問的原因。
老番事後拜託友人請教促轉會年輕研究員,所謂的「領取金錢酬勞」的文件出處,我好做有對象的澄清。回答竟是要我自己去檔案局看,檔案局!各情報機關交付的資料成千上萬,那我豈不是海底撈針?幸虧老番有研究與教授現代史的親朋學生,他們用可檢索的方式幫我找出「我被監控監聽的數筆檔案」,但還是看不到領錢的單據。折騰很長時間後,終於得知資料在「被監控人檔案」中,但我必須得「被監控人」的書面同意才能調閱。我多次央請老大兼好友的被監控人同意我看。但他一直認為調查機關的問題性,以及強調我們不去追問調查機關的不義,卻陷入這個機構提供的「文獻」做無謂內耗。多次央求不得,據說還讓檔案相關高層最後決定「涉案者」也有權調閱相關資料。今年,老番終於看到了。
原來所謂的五次領取兩千到五千的酬勞證據確鑿單據,是調查人員的申請「擬辦單」。這在我所知的歷史學證據論上,是不及格的,還得呈交其他執行與收受證據,不然不能說是蓋棺論定的證據。但回到政治社會與媒體生態圈,這樣證據及格否,我就無法瞭解了。所以論文中先提出一些提醒利用調查局檔案應如何妥善處理問題,以及提到老番五、六年來受切香腸式的身心折磨,幸虧還有歷史界親朋幫忙(儘管到現在還是信者恆信)能看到文獻有資格發言。其他調查員設局的「線民」,若有冤屈,要如何?老番的歷史學,比較喜歡講無權力發聲者或動植物之史。看來,此案正迫使老番再回到現代史路上。
(轉載自翁佳音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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