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30日 星期五

沉迷聲色的一年

三月開始設了自己的部落格,雜七雜八的發表了三百多篇東西,有些話題引來相當多而有趣的討論。

在網路上和原本不認識或稍微認識的人變得親如家人,實在是很奇特的經驗。

不喜歡MSN,從未去過聊天室,對網路論壇少有發言興致,以為這Blog也一定是玩兩下就放棄,沒想到一路玩下來,興頭一直很高,自己都不明白為什麼。

為了給Blog增加一點可看性,開始學著貼照片,於是又掉進另一個大誘惑中。隨身帶著輕便的數位相機,亂拍一通,越拍越爽,愈罷不能。

很多人推薦Flickr作為放照片的地方,起先也只把它當成儲藏照片的空間,後來發現這個網站好玩得很,不只可以放照片,還可以和別人交流。逛到別人的作品,覺得精彩,可以在回應欄寫下感想,或標記為Favorite,甚至把這個人列為Contact。你還可以尋找趣味相同者,成立一個Group或加入Group。這裡有無窮的照片可以欣賞。從業餘者得靈光一現,但看起來很專業的作品,都很有意思。

有時候我會選擇一個Tag或Group亂逛,看看有什麼有趣的作品。有時候會看到和自己的取景角度非常接近的作品。

越逛越廣,越覺得心虛,只能說,高手真多!

這裡我選了逛了幾個月之後我特別欣賞的幾位攝影人的作品,讓大家瞧瞧。有Flickr帳號的人可以進一步去看他們更多的作品。

Mirsavio,以色列人,線條大師。

Soulsister,瑞士人,她的作品很有靈性,數量也很驚人。拍山水、拍植物和小動物,拍美麗的水滴,漂亮得要命。特別想推薦anion看,因為她也拍很多貓。

WMChu,風景攝影很吸引人,充滿野趣、自然的風格。

這真是沉迷聲色的一年。不知道還會怎樣沉迷下去。

15 則留言:

  1. 我也覺得2005年最值得紀念的就是因著blog而開拓的生活面向及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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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無意間,我也在2005玩起blog

    新年恭喜囉..
    (蓮副總統..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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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放爛到底自然就知道是不是真的喜歡。奧古斯丁是個古典的例子。其實我覺得他很忠
    實地面對人性。我也弄了個部落格﹐但是沒閑拍照﹐又找不到自己認為好的論述不
    斷放上去﹐就設成只有自己看的地方﹐放在那裡給它涼。所以 blog 這工具﹐就像
    人類歷史上各種新發明﹐本身不是問題。也許要看對身邊人際關係和工作的滿意度﹕

    可能是做點什麼事去補沒有做﹑或做不到的事的成就感,促進放爛效應。

    我在寫博士論文難產期間﹐買了美國意大利菜的食譜學做菜﹐學了很多樣式。論文
    寫出來後就不想天天煮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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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嘿嘿嘿!

    記得我一開始到樹窠來, 發現這麼有內容的站, 主人卻不太曉得blog的一些運作機制, 很緊張! 就很想雞婆的來幫一把, 沒想到現在judie啥都會了, 貼音樂貼圖換版面.....啥都會了耶! 唉唷! 現在是台灣的 New Year Eve...值得紀念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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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Tony,
    我保證今年會是積極振奮的一年。請繼續嘮叨,助我不要放爛太嚴重。

    bd,
    很高興這一年能認識你。獨立視聽這一年來是我的重要心靈慰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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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寄呀,我也來囉!
    如果需要嘮叨的話,
    。。。不敢啦,其實都在一條船上,
    不過我確實有時間的壓力,
    還有師父碎碎念的十萬伏特強大壓力,啊~~~
    (十萬伏特是皮卡丘的必殺技)

    還是要謝謝你做了這個部落格
    三不五時來看來玩
    增添生活不少樂趣
    等我閑一些再向你討教一些撇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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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也是今年才接觸blog
    讓生活更多了色彩及感覺
    喜歡看你拍的花花草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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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是呀,因為部落格,改變人際關係的互動,反而一些老朋友變成路人。
    如果不是常上來你的部落格瞧瞧,真的是雖咫尺天涯,但形同陌路了。是不是不習慣用部落格的人,不熟悉這個現代溝通器具的朋友,就會自動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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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阿森言重了。
    我幾位最要好的朋友,都沒有藉部落格和我連繫。有人還是不會用網路,有人工作繁忙沒時間亂聊天,有人覺得沒必要。
    部落格只是我的生活中的一小部分,拓展生活圈的方式之一而已。

    老朋友永遠是老朋友啊!

    我喜歡相隔十多年不見,一見面就開始談起很日常的話題,彷彿十多年的時間根本不存在,我只是去隔壁轉了一下,又回來串門子了。這就是老友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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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真的很感謝 Judie 的介紹!我下午就已經跑去欣賞水珠與貓了!

    Soulsister 的照片拍得真漂亮!讓人為之瘋狂!
    我十分喜歡她所拍的雪地裡的貓!實在是漂亮得不得了啊!
    那些貓咪們或互相磨蹭或把尾巴捲到對方身上來表示親愛的畫面真是溫馨!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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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我-才-沒-那-麼-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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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部落格在技術上是個人網頁加上留言區﹐一般報社的網站都有這功能﹐在科技上不是
    新東西。但是部落格具有特別的社會功能﹐我相信已經有人在進行研究。以下是我
    的一些觀察﹐因為昭文提到沉迷部落格一事﹐我乾脆借題發揮﹐路邊擺攤﹐跟路人
    泡茶話仙。

    部落格是一人辦報﹐而且沒有市場壓力。所以超越一般媒體的市場機製﹐版主愛登
    什麼就登什麼。

    Blog 的 全名是 we ﹐意思是網路日誌。Log 跟diary (日記) 的功能不同
    。Log 的意思是工作記錄﹐固定的時間裡寫來讓人家知道事件的過程。不像日記。
    日記是私人不透露的記錄。透不透露﹐在版主心理和行為上造成極大差別。不透露
    的日記把炫耀的可能性降到最低。透露給別人看還能加以評論的log ﹐或多或少就
    有炫耀的成份。

    我觀察部落格的版主有兩種類型。一種是交誼型﹐把部落格當成是討論群或是聊天
    室使用。相對於張貼訊息修飾自己的形像﹐這類的版主會注意別人的評論。所以張
    貼的文章或照片通常比較簡潔﹐不加上過多的解說﹐主要目的是希望別人來評論﹐
    然後跟不同的客人讀者在討論區對話。而且也不介意客人之間在那裡對話。所以要
    確定到討論停止了﹐才更新張貼的文章。這樣就不會隨便把討論的話題岔開。Judie
    是這種版主。

    另外一種則是表現型。由於經營部落格不需要顧及市場需求﹐版主儘管表現自己﹐
    不管別人的評論﹐更不希望客人之間談話太多。所以就看到這類版主只是偶爾回答
    別人的意見和討論﹐卻常常更新版面和文章﹐跳脫眾人的對話﹐為的就是宣示自己
    的興趣品味。

    這裡很吊詭的﹐是到底哪種類型的版主最在乎別人的評價﹖其實啊﹐是哪個看起來
    最不管別人評論的最在乎別人的眼光。他們要的是別人照版主自己的意思來看版主﹐
    通常是想盡辦法要營造出正義(左右派隨版主自行決定)和才華的形像。所以只要客
    人評論的比版主貼上去的精彩﹐引發更多討論﹐版主很快就另闢討論話題﹐引開眾
    人眼光﹐不讓客人搶去光彩。

    這種觀察沒錯。因為人如果完全不管別人的眼光﹐就寫日記去了﹐犯不著在網路上
    玩部落格。

    如果玩部落格有什麼問題的話﹐花很多時間在電腦前其實不是最壞的事。值得顧慮
    的﹐是以上所言的第二類型﹐用好像不在乎別人評論對話的表面﹑喃喃自語的樣子
    來掩飾自戀﹔用孤立獨行的酷像來掩飾難以跟別人仔細溝通的弱點。

    台灣和美國這兩個社會﹐是不是有很多人在社會多元化後﹐用自由和表現個人的特
    色作理由﹐遮蓋自己沒有辦法跟其他人建立關係和對話的困難﹖部落格﹐剛好是這
    種可以用來整飾自己形像的媒體。就像是美國 MTV 頻道的理念﹕打出用媒體的形像
    進行自戀﹑自戀的人可以是在一起的同類的宣言﹖


    從基督教的角度來看﹐自戀的問題比較嚴重。是這個涉及罪的論述﹐成為人和人﹑
    人和生命源頭疏(背) 離。倒不是花過多的時間在電腦前面的表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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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對不起﹐打字有點問題。

    blog 的原稱是 web 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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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judie才玩一年喔!
    這麼熟練又多產,我還以為是老手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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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戒嚴又解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