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6日 星期五

鹿窟光明寺

階前落葉

這是一座還算清幽的廟宇。老樹上佈滿苔蕨,階前紅葉映積水。

大部分建築都很新,金黃與正紅為主色。只有這小幢洗石灰色建築,還有一點舊時氣味。上書:真空妙有。

鹿窟光明寺

這幢小屋旁邊,另外一個大廳,供奉著一座極漂亮的佛像。

鹿窟光明寺的漂亮佛像

這座大廳外,有個貯滿水的石盆。裡面丟滿了銅板。

佛教也流行許願池?覺得很詭異。

 鹿窟光明寺─許願池?

寺前公車站的另一邊,搭起了通風的鐵皮屋,在鋼架間插上竹子,使整個空間看起來還不俗。這裡有許多石雕佛像,造型和雕工都相當不錯。正細細欣賞之際,發現這尊好看的石佛手上被放了一塊錢銅板!

 佛像手裡被放了一塊錢

從光明寺前眺望,山巒起伏,相當漂亮。

鹿窟光明寺眺望之景

當天風很大,雲跑得快,陽光露臉時,雨也同時下。

 鹿窟光明寺附近

走到鹿窟事件紀念碑時,雨下得很大。

 雨中的鹿窟事件紀念碑 雨中的鹿窟事件紀念碑

對鹿窟光明寺會有興趣,是因為鹿窟事件。 這個今日離台北市中心車程不過一個多小時的淺山聚落,1952年被政府視為「中共武裝基地」,遭到清鄉,附近地區數百人被捕,大多是農民與礦工,最後有35人遭槍決、98人判有期徒刑,包括未成年的孩童在內都要坐牢。鹿窟村民被捕後,最初集中到「鹿窟菜廟」進行刑求審問。這間「菜廟」後來改稱光明寺,地名也改稱光明里。

鹿窟案犧牲者眾多,是白色恐怖的政治案件中極受矚目的案例。懷著憑弔與哀傷的心情來到此地,卻看到一堆祈福的銅板,不禁產生強烈的荒謬感,不知如何言說。所以這篇遊記就拖到現在。

其實也還沒找到言說的方式。

一方面的心情,就像陳映真的〈山路〉所描寫的千惠─社會主義理想的化身─之死,那個時代和這個時代真是相差太遠,懷著理想而犧牲自我,某種程度的確是不適生存者。台灣人在白色恐怖下為了求生存,就形成了努力賺大錢、不碰政治、不關心歷史、不覺得有大我存在、只求自己平安的生命形態。當白色恐怖不再、政治力衰退、個人自由得解放的時候,似乎「人人為己」的價值觀得到加強,更加具有正當性,而想為公眾謀共同福利的思考總是不段受到嘲弄。

但另一方面,覺得這些銅板也是可愛的。或許鹿窟案當中的犧牲者,若逃過一劫活到今日,也會在佛前拋個銅板、許個願:「風調雨順收成好、豬隻快大價格高」。大概也不會許願說:「革命成功」吧。小小銅板可不能承載太巨大的願望。

 

延伸閱讀:

鹿窟事件

 

 

2007年10月24日 星期三

【轉載】國王的新衣

國王的新衣-究竟這是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嗎?
 
作者:蕭世暉(台灣原住民政策協會監事)


安徒生童話「國王的新衣」的故事內容,許多人耳熟能詳,近日我們這個國家又打造了一件,此次臣子們要討國王歡心,就說是依照國王給原住民承諾的樣式裁剪,並大加宣揚:時髦好看又實用,穿起來會讓原住民對國王的印象很好!

這件「新衣」就是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與農業委員會公佈的「新竹縣尖石鄉玉峰村與秀巒村原住民族採取森林產物作業要點」,附上一張玉峰村與秀巒村範圍林班地地圖,標題為:「傳統生活領域中得申請採取取森林產物範圍圖」,規定該兩村原住民於範圍內得申請採取森林產物,新竹林管處受理申請案件,得限制採取數量及其作業方式。必要時,得不予許可採取。

這樣的一張「範圍圖」,以及「得申請」、「得限制」、「得不予許可」的規定,是否會讓人覺得是「首度公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範圍」、「在原住民政策上的一大突破」、「對原住民文化歷史的尊重」,如一些報導所說呢?

不知你我這些民主國家的國王主子們覺得這件「新衣」很新、很有創意、很好看嗎?還是覺得自己太笨,看不懂這件新衣的美妙之處?

原民會與農委會聯合召開的記者會新聞稿這樣說明:「本要點包含一個首度出現的『原住民族採取森林產物範圍圖』,這張地圖表現出玉峰、秀巒兩村泰雅族人傳統生活領域,除了公告本地原住民得以進行採取的範圍之實質意義外,也彰顯阿扁總統與原住民族各族群代表簽署「新夥伴關係」肯認原住民族擁有傳統領域自然主權政策之基本精神。」他們是說這張地圖「表現出」兩村泰雅族人「傳統生活領域」,似乎沒有說是「公告」,因此,必須有聰明智慧才能看出此圖表現出來的實在是什麼。

再看看這圖,不就是既有林務機關在兩村行政區範圍內的林班圖嗎?不就是原來林務單位的「傳統領域」嗎?還有相關的法規文字,不也再次表示這是「屬於林務機關的」嗎?所以可以接受申請,可以恩准原住民採取林產物,當然也可以不准!怎麼樣可以看出這是原住民族所擁有的傳統領域,有權去愛護、照顧、管理呢?

行政部門很誠實,不但沒有直接說這新法規就是「公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以及恢復其權利,僅表示係「彰顯」阿扁總統簽署「新夥伴關係」肯認原住民族擁有傳統領域自然主權政策之「基本精神」。怎麼樣看出這是「彰顯」如此美好的「基本精神」?也許就得訴諸人民主人們的智慧吧!那常常就要仰賴所謂媒體、輿論來協助提供了。

原住民有沒有智慧看出這件「新衣」對自己而言是很美好?通常,原住民很謙虛,認為自己不像漢人那麼鬼巧,所以,很可能會像「國王的新衣」故事中的小男孩一樣,看得哈哈大笑!原來,國王除了原有的,什麼都沒有穿。

童話故事的結局是美好的,值得回味,謹誌之分享:「國王經過這次教訓以後,決心做個勤政愛民的好國王,不再愛穿漂亮的新衣了。

 

自由時報刪節版:新夥伴關係的舊地圖

當上帝的部落遇見國家──司馬庫斯櫸木事件部落格

 

2007年10月20日 星期六

達賴說:我是中國人?

我想兩報處理這則新聞,都有把西藏當成台灣對照組的意味,也還是把西藏放在「大中國圈」當中思考。唉!大中國的陰影從未離開台灣。

西藏獨立與台灣獨立議題常被放在一起談,在中國政府眼中都是「分離運動」。台灣獨派見近年藏獨媒體能見度高、國際聲援聲浪大,也致力發展台藏運動互相聲援,也有人建議台灣和西藏流亡政府互相承認,可是在台灣目前仍借著中華民國的殼、仍設有蒙藏委員會,達賴又致力於發展與北京對話,互相承認的難度甚高。1999年和2001年達賴曾兩次訪問台灣,首次訪台後設立「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和台灣建立來往管道。

達賴自1990年代中期開始強調自治而放棄獨立,有其現實的考量,但並非所有的藏人都贊同這樣的路線。達賴在爭取與北京談判之時,也不斷受迫要表態反對台獨,但是他並沒有配合。今天中時訪問蕭美琴時,她說:「中國透過代表不斷施壓達賴,希望達賴能夠公開反對台灣獨立,甚至以此交換雙方談判的籌碼,不過,達賴始終不願意配合,達賴認為台灣未來是由台灣人民自己決定,他並沒有立場評論。 」

這次的記者會他談到台灣時,仍如過去兩次訪台給台灣領導者的建議一樣,他主張「台灣應該和中國發展緊密獨特的關係」。這種看法,和他在分析西藏問題時的出發點是類似的。基本上他認為就目前的世界經濟現狀而言,與中國「共存」、追求「共同利益」,才是在中國周邊的小國生存之道。他可以放棄外交、國防(國家尊嚴?),為的是藏人爭取較佳的生活條件和文化存續的可能。

達賴的自治論,讓我不由得想起1920年代台灣的自治主義運動。當時很多人醉心愛爾蘭模式,也被甘地的不合作運動激動著,充滿希望。統治者自認為提出的條件合情入理,循著憲法賦予的權利來爭取自治。但是台灣當時面對的是走向軍國主義、強調一元化的日本帝國,而不是有人權文化又開始衰弱的老不列顛,這不算奢望的夢想終難實現。

達賴的路線值得關心注意。我想對台灣而言,重要的不在於他表不表態支持台灣獨立,而在於他爭取和北京談判的主動性,他的立場、策略、堅持,以及北京是否願意吃這一套。

從北京不曾軟化的惡嘴臉來看,我對達賴策略是否有效抱持懷疑。但是達賴作為一位宗教領袖兼政治領袖,在務實地考量各種條件之後,提出實質高度自治作為訴求,感到十分欽佩。他不僅得繼續面對北京的打壓,也得面對渴望獨立者的憤怒失望,甚至是藏人社區的分裂。

達賴的立場很具正當性,凸顯北京在西藏問題上的不講理、違背人權、違背憲法,也呈現他自己尊重不同文化、尊重各國主體性、真心為人民著想、熱愛自由、堅持和平及平等的態度。或許中國仍不肯讓步,但越是這樣,全世界對西藏人的同情就會越多。

自治主義可能被北京收編,也可能成為獨立運動的基礎。就看未來發展中各方力量的互動。

達賴所代表的弱勢正義能量,可以和中國霸權戰到什麼程度?雖然從現實的角度來看是悲觀的,但,真心祈求他的勝利。

2007年10月19日 星期五

樹二帖

病了的水黃皮?

一棵長出蒼白新葉的樹。很高興在有陽光的日子、藍天之下與它相遇。

 

「公告傳統領域」改變了什麼?

中央社18日新聞稿:

台灣第一件 竹縣後山原住民傳統領域公告

2007/10/18 16:10:31
(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十八日電)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今天會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佈「新竹縣尖石鄉玉峰、秀巒二村原住民族傳統採取森林產物作業要點」,同時公佈俗稱新竹後山的二村採取森林產物的傳統領域大約三萬七千公頃範圍,提供當地泰雅族原住民在這個範圍內,採取森林產物而不違法的傳統領域自主權。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夷將·拔路兒( IcyangParod)表示,這件事情的最大意義是台灣終於公告原住民族第一個傳統領域,不僅可供新竹縣俗稱後山的泰雅原住民部落,可在這個領域範圍內採取森林產物,也終於實現陳水扁總統於1999年簽署、2002年肯認的台灣政府與原住民族新夥伴關係。

「原住民族採取森林產物及傳統領域」記者會下午在原民會舉行,由原民會主任委員夷將·拔路兒與農委會副主任委員李健全共同主持,他們強調,政府為落實三年前立法院通過的原住民族依森林法第十五條第四項「依生活慣俗採取森林產物之權益」規定,而作前述公佈。

夷將·拔路兒致詞說,對前述森林法規定,政府還要訂定管理規則,但在訂定這一比較複雜的行政法規命令之前,半年前發生新竹縣尖石鄉司馬庫斯泰雅族原住民遵照族中長老會議決議,到森林裡撿拾倒下的櫸木卻遭判刑事件。

因此,原民會與農委會林務局協商,先針對所謂後山的尖石鄉秀巒村、玉峰村兩村,訂定原住民可在傳統領域採取森林產物的作業要點,要點的附圖規範了兩村原住民傳統領域範圍大約三萬七千公頃。

夷將·拔路兒表示,這是恢復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的第一個重要公告,也實現了原住民族長久以來一直期待的部落傳統領域;行政院長張俊雄日前也在立法院答詢,希望行政院研擬中的「原住民族自治區法」草案在這一會期送立法院審議,如果立法院可在這一屆最後一個會期審議通過立法,則原住民族最近七、八年期待原住民自治實現的目標,將指日可待。

李健全代表農委會致詞說,將在台灣原住民族所有傳統領域確定後,儘快訂定台灣原住民族可在傳統領域範圍採取森林產物的管理規則,函頒全國一體適用。

農委會林務局副局長李桃生表示,原住民傳統領域土地的界定,依原住民基本法規定須另以法律定之,所以在原住民傳統領域土地界定前,讓原住民依慣俗採取森林產物的權益無法完成,但又要予以保障,因而先訂定行政規則,並選擇尖石鄉玉峰、秀巒兩村試辦,並在與原民會、尖石鄉民多次協商溝通後,今天會銜公告相關作業要點;由於這次國有林經營者與原住民互動溝通良好,預期對森林資源維護會很有利。

新竹縣尖石鄉鄉長曾效忠、尖石鄉玉峰村村長陳榮光、尖石鄉秀巒村村長游有連、尖石鄉部落代表合計數十人,見證這一歷史性的時刻。

 

10.18司馬庫斯櫸木事件聯盟聲明:

今天行政院原民會與農委會聯合宣告「新竹縣尖石鄉玉峰村及秀巒村原住民族採取森林產物作業要點」頒布,在這份要點中要求原住民族必須經過「申請」才能取得傳統領域內之森林產物,用於原住民部落生活所需,對於這個要點的頒布,長期聲援司馬庫斯部落風倒櫸木事件的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與台灣人權促進會對此表示無法接受並嚴厲譴責行政機關違法失職,同時在未充分取得部落同意的前提下,片面進行公告,不但違背了原住民族基本法的精神,同時也與國際上強調「自由意志與資訊完整下的事前同意」(FPIC)原則相牴觸。

原住民族從未放棄傳統領域土地及自然資源的權利,雖然歷來林務局等政府機關制定並執行侵害這些權利的法規。該權利係先在於後來國家建立之前所固有,原住民族有此權利依據傳統律法慣習行事。原住民的認知是:森林乃歷代祖先傳承守護,不是後來才來的國家所帶來所有。此權利業經原住民族與總統所締結新夥伴關係及再肯認協定、憲法、原住民族基本法所肯認。但是,林務局等政府機關仍繼續執行侵害這些權利的法規,因此,有司馬庫斯風倒櫸木案之發生。

如今,行政部門為面對此一問題,展開與尖石鄉後山地區泰雅族部落的協商,企圖調整行政法規以落實權利。由於前述司馬庫斯案的關係,先行針對森林法第十五條原住民於傳統領域土地生活慣俗採集,制定法規。然而在9月19日的協商會議中,行政機關以這份中文為主的法律文字,使得參與的部落代表無法充分認知整份作業要點的內涵,如今行政院原民會與農委會逕行召開記者會公佈「新竹縣尖石鄉玉峰村與秀巒村原住民族採取森林產物作業要點」並公佈二村採取森林產物之傳統領域範圍,雖然其中有「得於三個月內」提出修正案,然而對於原住民族的傳統慣習,無法在三個月中獲得完整的實踐過程,因此根本無法呼應三個月提出修正的要求。

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整份作業要點其實是換湯不換藥,原住民族不但無法在傳統領域內依循傳統慣習使用自然資源,卻合法化了國家統治的權力,這樣的作業要點不但對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沒有幫助,反而更限制了原住民族的基本權利。

為此,我們提出以下三點聲明:

1.拒絕接受行政院原民會與農委會片面公告之「新竹縣尖石鄉玉峰村與秀巒村原住民族採取森林產物作業要點」,並不可落實執行,避免造成更大的衝突。

2.原住民族有權依據其習慣法照顧、保護、使用、管理森林,採集為其中一項事務。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條及二十三條,政府承認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及自然資源的權利,尊重原住民族選擇生活方式、習俗、服飾、社會經濟組織型態、資源利用方式、土地擁有利用與管理模式之權利。

3.公告與要點係為落實在地權利-森林採集管理,俾能使行政部門有所依循,方向立意佳;但若與原住民族所依循傳承的規範相違背,不但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並為爾後留下紛爭,延續數十年來原住民族與林務機關的衝突。因此,在「自由意志與資訊完整下的事前同意」原則下,應先協助部落將已經過討論達成共識的傳統規範翻譯為中文表達方式,提供瞭解,以達成雙方接軌,或是依據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直接規範林務機關與部落就森林法所涉及業務,雙方等量代表組成該區森林共管委員會,進行共同管理,方為適法。

 

10.19中國時報高有智的報導與特稿

未徵詢就公告 原民團體反彈
高有智/台北報導

 行政院公告泰雅族原住民傳統領域,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等團體十八日發表聲明譴責,行政機關做法違法失職,並沒有真正承認原住民自然主權,違背了原住民族基本法的精神,同時也與國際上強調「自由意志與資訊完整下的事前同意」(FPIC)原則相牴觸。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與台灣人權促進會發表聯合聲明,反對行政機關片面公告傳統領域,並沒有經過部落充分溝通,甚至未來還要求原住民族必須經過「申請」才能取得傳統領域內之森林產物,用於原住民部落生活所需。

 原策會監事拔尚說,雖然行政院找部分原住民代表出席記者會,但是,包括司馬庫斯、鎮西堡等新竹縣後山部落仍存在疑慮,甚至都不願下山為政策背書,他們目前醞釀自己依照泰雅族精神,自行訂定規範,守護家園。

 拔尚也說,這樣公告看似一種進步,其實仍是矮化原住民地位,未尊重原住民自然主權,原住民並沒有得到傳統領域管理權,還要去向林務局「申請」,簡直就是「反客為主」,比原住民基本法承認原住民土地權還退步。

 原策會等團體拒絕接受行政院原民會與農委會片面公告之「新竹縣尖石鄉玉峰村與秀巒村原住民族採取森林產物作業要點」,並呼籲不可落實執行,避免造成更大的衝突。

 

漂亮包裝 落實自然主權仍遙遠
高有智/特稿

 行政院首度公告原住民傳統領域,高喊原住民政策一大突破,看似展現政府誠意,但仔細深究,這樣「傳統領域」仍沒有充分尊重原住民的管理權,這樣「鳥籠式」的傳統領域,充其量是漂亮的包裝手法,原住民要落實自然主權仍是一條長路。

 司馬庫斯的櫸木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同時衝擊原住民族基本法賦予原住民自然主權的高度位階,泰雅族耆老甚至北上抗爭,宣示自然主權。

 這樣壓力迫使行政院必須回應原住民社會期待,然而,原民會和農委會聯手舉行記者會公告台灣第一個宣告原住民傳統領域,在原住民眼中,恐怕還是不盡理想。

 首先,相關規定仍需要得到主管機關林務局許可,原住民仍需提出「申請」,這樣的模式,顯然無法化解當地泰雅族和林務局長期衝突緊張關係,無法取得原住民信任。

 其次,原住民族基本法已經宣示承認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權利,甚至規定相關子法必須在三年內完成。原民會雖然提出「原住民土地及海域法」草案,不過,修法難度過高,目前仍在未定之天,如今只好轉個彎,依照森林法相關要點規定,包裝「傳統領域」的禮物。

 原住民期待的,最主要是重視多元文化精神,尊重原住民自然主權,也合乎原住民傳統自然資源使用規範,絕非依照森林法訂定相關子法要點,隨便敷衍了事,逕行公告傳統領域而已。

 政府美其名送給原住民大禮,卻只提到森林產物採集等授權,這和原住民過去祖先擁有的土地管理權完全不同,雖然政策已經進一步重視原住民的角色,不過,仍無法落實原住民真正的權利,只能說是「換湯不換藥」。

催生法官法,10.27上街頭

 

什麼是法官法?

「法官法行動聯盟」說帖

法官可以這樣嗎?透過法庭錄音,還原徐自強案承審法官違法情狀!

我們要從人民利益出發的司法改革


面對不適任法官

 

呼籲立法院在本會期三讀通過法官法,敬請加入連署行動

【連署訴求】

呼籲立法院於本會期儘速三讀通過法官法
    
「人」的改革是司法改革極為重要的一環。為吸納優秀人才、淘汰不適任法官、營造優質司法環境、確保公平審判、提高裁判品質,法官法草案實為其中關鍵。此部重量級的法案,自十餘年前就由民間團體研議完成草案,並送請第三屆立法委員提案(1998年)。

由於遲遲缺乏相對應的官方版本,立法進度因而遲滯不前。司法院版本直至今(2007年)4月(第五會期)才完成機關(含行政院、考試院)會銜,送入立法院審查。

法官法能否於立法院本屆期內完成立法,是我們高度關注的法案重點。無論官方版或民間版之法官法草案,我們均期待發揮如下功能:

一、法官來源
法官由具法律實務經驗之檢察官、律師、學者遴選,不逕以考試晉用,以袪除法官過於年輕及社會經驗不足之疑慮。法官法草案規定法官的積極資格,並設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以多元人士組成十九人之委員會,透過嚴謹之遴選程序遴選法官。

二、法官職務之監督
法官於其獨立審判不受影響限度內,應受「制止違法行使職權」、「糾正不當言行」、「督促依法迅速執行職務」等職務監督。對於法官怠於行使職務所生之遲延未結案件,亦特別規定得提經法官會議決議改分同院其他法官辦理,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理。

三、法官評鑑機制
法官評鑑係法官他律之一種具體作法,旨在藉由公平客觀之程序,對法官予以個案評鑑,並依個案評鑑結果為適當處理,使表現不佳之法官有所警惕,並藉以淘汰不適任法官。

評鑑確定結果認為法官確有聲請評鑑之事由,如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者,應作成移請監察院審查之決議,並得建議懲戒之種類;如情節輕微,無懲戒之必要者,應作成送交被評鑑法官所屬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並得建議處分之種類。

四、職務法庭
職務法庭審理之事項有:法官懲戒之事項、法官不服撤銷任用資格、免職、停止職務或轉任法官以外職務之救濟事項、法官認職務監督危及其審判獨立之救濟事項、其他依法律應由職務法庭管轄之事項。

職務法庭得依情事為撤銷或除去違法或不當之處置。為使職務法庭跳脫本位的思考,其由大法官一人、法官三人與由律師遴任之參審官一人組成合議庭審理及裁判。

我們呼籲:不要爛法官、不要遲來的正義、不要烏龍判決!

我們訴求:要儘速通過法官法、要及時有效率的審判、要有品質的專業法官

 

請繼續關心蘇建和案平反行動

2007年10月17日 星期三

文化協會在台南(補充版)

10.18補

台北市新立紀念碑報導

http://tw.epochtimes.com/bt/7/10/17/n1870839.htm

(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十七日電)台北市文化局今天在蔣渭水紀念公園舉辦「台灣文化協會會員與台灣民眾黨黨員紀念碑」揭碑儀式,許多年近九十歲的會員或黨員後裔到場,輕撫碑上親人的名字,流露無限的追思。文化局長李永萍說,現已確認四百六十七位先賢名單,未來將續考訂史料,彰顯台灣志士對土地的貢獻。

李永萍表示,蔣渭水等人於1921年十月十七日創立台灣文化協會,是台灣非武裝反日本殖民運動實踐階段的第一個結社團體;1927年七月十日創立的台灣民眾黨,則是台灣歷史上第一個合法的政黨,兩者深具劃時代意義。

李永萍說,八十年後將當時不畏政權壓迫、勇敢參與組織的成員姓名雋刻在蔣渭水紀念公園內,是對先賢的景仰,也是對台灣歷史的尊重。

財團法人蔣渭水文化基金會副執行長黃信彰表示,目前確認曾活躍於台灣文化協會的會員有兩百三十五人,台灣民眾黨的黨員有兩百三十二人,先賢名單已雋刻在碑文上,目前基金會掌握約千人之譜,日後將陸續登錄在碑文上,彰影前人對台灣土地的貢獻。

 

文建會台灣文化日新聞稿

http://www.cca.gov.tw/app/autocue/news/culture_news_template.jsp?news_id=1192616155952


「台灣文化日」開幕式暨文建會所屬文資總管理處籌備處成立,昨(17)日在中部地區正式登場,自上午在彰化開始至下午台中文資總管理處籌備處的開幕式,到晚間的「四月望雨 老歌新傳」演唱會,一整天活動熱鬧精彩展開。開幕式除由文建會主任委員翁金珠親臨主持外,政務委員黃輝珍特別代表行政院長張俊雄前來參與、曾貴海醫師也代表宣讀「台灣新文化宣言」,並由政務委員黃輝珍、文建會主委翁金珠、宣言起草人曾貴海醫師及文化協會後人代表共同拓印「台灣新文化宣言」,象徵文化交替與傳承。舉行台灣文化日活動的同時,也是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揭牌成立,文化協會重要的傳承。

今年的「台灣文化日」活動地點集中在台中地區,主要因為當時「台灣文化協會」的主要成員如林獻堂等人居住於此,也因此中部地區最為蓬渤發展,「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特別選定在這個具有歷史意義的今日舉行揭牌,以玆紀念80年前成立的「台灣文化協會」。活動除13日開始就展開系列活動外,今(17日)日正式登場的「台灣文化日開幕式」更是主要的重頭戲,比較特別的是開幕式採取兩地串接的方式,下午1點鐘由翁金珠主委帶隊先在彰化車站舉行「文化傳承」列車活動,重現當時賴和北上參加「無力者大會」的場景;之後搭乘列車前往台中,抵達台中後歡迎的人士獻給貴賓每人一隻百合花,之後由新民中學樂儀旗隊前導、一行兩百餘人拉著「台灣文化日」的大布條,浩浩蕩蕩從台中車站一路遊街至復興路的活動現場,浩大的隊伍吸引來往路人關注,扮裝的演員沿街發送以「台灣民報」特刊做成的文宣。

開幕儀式於三點半正式開始,由全國頗負盛名的九天民俗技藝團開鑼登場,司儀由也是「台灣文化協會」後人的楊逵孫女楊翠及素有文化議員之稱的台中市議員黃國書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黃輝珍由文建會主委翁金珠陪同進場時,更由新民中學的儀隊行迎賓式列隊歡迎。活動中最高潮的是由起草人曾貴海醫師宣讀「台灣新文化宣言」後,由政務委員黃輝珍、文建會主委翁金珠、曾貴海醫師與文化協會後人代表共同拓印「台灣新文化宣言」,象徵多元族群、多元文化的七彩氣球也緩緩升空,同時音樂響起「美麗島」的悠揚琴聲,象徵著在這片美麗島嶼上祖先走過的足跡,也更激勵現在在這片土地上生活的我們,追隨著先祖的腳步努力開創美好的家園。隨後由林獻堂先生的曾孫林承峰代表文化協會後人致感謝詞,並在林獻堂家族所創辦的明台中學合唱團的台灣民謠組曲的演唱下,在這個階段畫下一個完美的句點。

隨後緊接進行的是「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的揭牌儀式,有別於以往只有傳統紅布條揭牌的方式,這次是先有一段極至舞團帶來的舞蹈表演,由建築物垂降下18公尺的布幔相當壯觀。之後,再請貴賓前來揭開紅布幕象徵文資總管理處籌備處掛牌成立。最後,與會貴賓一起合影留念,為整個開幕式畫下完美句點。晚間則是舉行老歌新傳的演唱會,邀請老中青三代的歌手一起尬歌相當精彩,此外自18日至21日均有相關活動,也歡迎民眾參加,詳情可洽0800-057081。

 

 

「台灣文化協會在台南」特展報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oct/18/today-art12.htm

自由時報記者吳幸樺/台南報導

國家台灣文學館舉辦四週年館慶,昨日邀請2004至2007年間文學文物的捐贈者,舉行捐贈感謝儀式;同時也展出「台灣文化協會在台南」文物特展。慷慨借出展品的多位文協成員後代齊聚一堂,聆聽日治時期手搖留聲機傳出文協台南人士創作的音樂,緬懷文協的時代氛圍。

台灣文學館表示,「台灣文化協會在台南」文物展將展出至明年1月底,展出的文物都是今年5月起,由台史博和台文館的研究人員通力合作,從台北到台南,依照《台灣總督府警察沿革志》記載,挨家挨戶徵集而來。展出內容分為五區,包括文協時代背景相關史料及圖書、人物區、文藝區、社會運動與政治改革區、文協精神傳承等。

此次特展也破除以台北、台中看台灣的觀點,改以台南在地的一手資料,突顯台南人在文化協會及台灣史上的貢獻,這也改寫了文化協會的研究史;而在象徵日本殖民政府統治的台南州廳建築的台灣文學博物館裡,堂堂展出台南人在文化協會的光榮紀錄,更別具意義。